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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清查外流大陸農產品種逾12種將祭三項管制措施

中國大陸宣布禁止台灣菠蘿輸入之後,在台灣引發了台灣品種外流的爭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清查發現,台灣至少有12種以上品種外流到對岸,包括菠蘿、釋迦、茶等,造成的損失目前還無法估計。農委會將祭出「禁止侵權農產品回銷台灣」、「在目標市場申請品種權」、「增列種苗等輸出管制」三種管制措施,也不排除修法,對刻意外流品種的人科以刑責。

台灣總統蔡英文在推特秀鳳梨2021年3月2日
台灣總統蔡英文在推特秀鳳梨2021年3月2日 © Tsai Ing-wen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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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表示,台灣對禽畜、種原、種苗、收穫物、技術等輸出,都有管制規範,但至今只對一件農業機械類案件裁罰過,至於普通種苗,因為種子體積小、容易攜帶,除非人贓俱獲,才能依品種權提告。

為了避免台灣的品種持續外流,陳駿季說,依照現有法規,只要在台灣有登記品種權的農產品,就可以禁止其他國家回銷到台灣;外界擔憂台灣品種外流到中國大陸種植後賣到第三國,會造成雙方外銷市場的競爭,因此農委會將在台灣主要農產品的消費市場先主動申請品種權,屆時可適時對外主張權利,阻絕侵權的農產品交易。

其次,他說,未來也會依產業發展,檢討或新增植物種苗、種禽畜、水產種苗等的輸出管制項目。他說,日本草莓和葡萄的種苗,先前也曾流入中國大陸又回銷,因此日本打算從明年起,對違法外流種苗的人,處以刑罰,台灣社會如果能形成共識,也會研議修法跟進。

針對外界質疑,台灣恐怕很難阻絕大陸銷售侵權的農產品,陳駿季說,台灣毛豆就有類似作法,目前已經在國外申請品種權,當地合作業者也會隨時注意進口品種,有異狀會協助通報,如果輸入台灣就更容易處理,因為台灣對於這些品種都有掌握。

至於外流的品種如果經過中國大陸改良再外銷,是否會難以辨識及主張品種權呢?台灣農委會表示,品種可以透過外在特徵判斷,也能以分子標誌確認,對方改良時如果無法清楚交代品種來源,代表違法取得,將無法申請品種權。

台灣農委會清查,台灣品種外流到中國大陸的菠蘿有四種、釋迦一種、茶七種,蓮霧、芒果也疑似外流,但數量尚待確認。此外,吳郭魚、草蝦、斑節蝦、石斑早期使用台灣品種,現大陸已經自行研發品系,並建立完整的技術。

不過,台灣目前禁止進口中國大陸的農產品多達六百多種,包括菠蘿等生鮮水果,即使大陸生產台灣農產品,無論是否有品種權,多數本來就不能進口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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