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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黎智英等三名民主派承認參與「8.31」遊行候判刑 李卓人認罪但表明沒做錯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今早在法庭承認參與2019年8月31日在港島區的反修例遊行,違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當中,李卓人在犯人欄內承認控罪時說:「我認罪,但我沒做錯,歷史將判我們無罪」。法官表明會押後判刑,但由於控方反對,法庭中午時仍在處理被告能否獲得保釋出外候判。而現年73歲的黎智英因另案不獲保釋,預料今次亦不會獲批保釋。

(左起)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參加2019年8月31日遊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候判刑。2021年4月7日
(左起)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參加2019年8月31日遊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候判刑。2021年4月7日 ©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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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和楊森今(7日)早自行到庭應訊,而已被警方控以八項罪名的黎智英,則因其他案件未獲保釋,由囚車押抵法院。他步出犯人欄時,旁聽人士向他揮手說「早晨」。

三人被控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涉及前年8月31日位於灣仔至中環的遊行。民間人權陣線原申請在當天舉辦「人大8.31落閘五周年遊行」,在中環遮打道舉行集會後,遊行至位於西環的中聯辦,以要求人大撤回被指限制港人選舉自由的2014年「8.31」決定,但遭警方反對,民陣在上訴失敗後取消行動。網民其後於同日發起由灣仔修頓球場起步的「十萬基督徒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並指宗教活動毋須經警方批准,但警方澄清,宗教集會可以毋須批准,但30人以上的遊行須獲發「不反對通知書」才不屬違法。有關活動其後如期舉辦,並演變成港島北部上環地鐵站至天後站的環回遊行。警方於去年2月28日上門拘捕黎智英等人。

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開審,警方在庭上播放多條片段,左證三名被告當天與大批遊行人士在修頓球場內聚集,其後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規定的公眾遊行,觸犯「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當中,李卓人曾手持標語接受傳媒訪問,指警方雖然禁止遊行,但市民有遊行的表達權利;楊森則帶領群眾高呼「香港人加油」及其他反修例口號。其間,警方多次舉旗及發出警告,指遊行非法,但三名被告及遊行人士仍然沿着行車線前行,並高呼口號及唱宗教歌曲,而遊行亦令交通嚴重阻塞。

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在三人認罪後聽取他們求情,但表明押後判刑。辯方申請被告保釋出外候審,但遭控方反對。現年73歲的黎智英,因早前已因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境外勢力罪而不準保釋,一直還柙懲教所,預料他今次亦不會獲得保釋。

今次涉案的8.31遊行,當日稍後時間,港島北部與九龍油尖旺發生大型警民衝突,包括傳出警方封閉太子站以執法,導致有人死亡的傳言,但警方否認。警方其後指,示威者當日投擲了過百枚汽油彈,而警方則發射了241發催淚彈、92發橡膠彈、10發海綿彈及1枚布袋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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