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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東京奧運

港府破格購東京奧運轉播權予商營電視台 遭質疑以公帑助商家但「零諮詢」

港府公布,已「破格」首次購入東京奧運轉播權,讓五家商營電視台免費轉播,以便市民為中港運動員打氣,但不會公布耗資金額。電視台和體育界對此表示歡迎,但有評論指,港府此舉明顯是以公帑資助商業機構,開危險先例,但一年多來一直沒有諮詢公眾和立法會,實屬不妥;而且目標不清,對推動體育事業沒有幫助。

2020東京奧運會
2020東京奧運會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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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而推遲一年的東京奧運會將於7月23日開幕,至8月8日閉幕,各國一般由當地傳媒購買轉播權後在當地播放,並以廣告收益填補支出,香港電視台過往曾要求港府介入,但過去三任局長均拒絕購買奧運轉播權。到了今屆,適逢特首換屆選舉,香港的商營機構更表明,受社會動亂和疫情衝擊,無意購買轉播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11日)在出席會議前突然宣布,已購入轉播權,供電視台免費播放。

她表明,今次是政府首次斥資購入奧運轉播權,形容做法破格、非常特殊,屬一次性安排。她又說,由於磋商談判過程屬高度保密,未有諮詢立法會,亦不能透露涉及金額,但就補充,比由商營機構在過去兩屆奧運投得的轉播權費用低,價格合理。翻查公開資料,有線電視台以1.2億港元投得2012年倫敦奧運轉播權,2016年裡約熱內盧奧運則由無線電視以1.5億港元購得,林鄭月娥的說法是間示購入價低於1.2億元,有關款項由港府的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中有26億元結餘的「體育部分」撥出,港府強調,不會影響有關基金支持其他發展項目。若東京奧運最終取消,大會將退回所繳費用予港府。 林鄭月娥透露,早於2019年5月已要求民政事務局留意東京奧運轉播權事宜,並授權局方,有需要時可以介入;及至去年初,局方以本地電視台未能與東京奧運達成購買轉播權協議,決定介入,直接與播映權持有人商討。其後日本決定把奧運延遲一年,到了上周五(7日),港府與播映權持有人達成協議。即民政事務局介入至達成協議,為期近一年半,但港府從未透露意向,遑論諮詢公眾和立法會。

對於港府動用公帑購入東京奧運轉播權,獲轉播權的五家電視台均表示歡迎,早前建議港府購買轉播權的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副會長霍啟剛更表示,港府此舉解決了港人可能沒有機會在港觀賞比賽的危機,強調電視台曾承諾,日後會製作更多推廣本地體育發展的節目,不是無償獲得轉播權。

香港現已取得27個項目的參賽資格,個別即將出戰奧運的運動員拍攝短片表示,港人可以觀賞比賽,對運動員是一種推動力。

不過,非建制的評論多對港府的破格行為持保留態度,當中,公民黨成員黃鶴鳴在電台叩應節目指出,電視台認為購買轉播權無利可圖才不會購買,但港府卻以公帑購買轉播權,讓電視台製作節目賺取廣告費,是明顯以公帑資助商業機構,亦有與民爭利之嫌,與港府不幹預市場的原則相違,如此重大改變,社

會應予充分討論,但港府完全不作諮詢,實屬不妥。

他又質疑港府購買轉播權的目的,指若港府期望藉此推廣體育,又未見港府公布其他配套計畫。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關注港府的破格行為會令商營機構造成倚賴,因為奧運轉播近年已非收視保證,電視台在上兩次奧運節目中所賺取的廣告收益並不多,日後會否繼續等政府出手成為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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