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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僧侶獲罪

丟手機惹禍:西藏僧侶遭判重刑

位於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7月6日發布報告指出,中國西藏自治區當局“編造罪名起訴四名僧侶,判處最高20年重刑”。該報告說,此次判刑反映地方官員受到越來越大的壓力,須限制在線通訊,將和平言論視為安全威脅加以處罰。

左至右:阿旺益西Ngawang Yeshe,諾布-頓珠Norbu Dondrup,羅桑金巴Lobsang Jinpa,曲嘉旺波Choegyal Wangpo(資料圖片)
左至右:阿旺益西Ngawang Yeshe,諾布-頓珠Norbu Dondrup,羅桑金巴Lobsang Jinpa,曲嘉旺波Choegyal Wangpo(資料圖片) © 人權觀察SophieHRW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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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這份61頁的報告透露,鮮為人知的登卓寺(Tengdro)的僧侶們因與境外藏人聯繫而被鎮壓,其中四名僧人被判重刑。他們是曲嘉旺波(Choegyal Wangpo)、羅桑金巴(Lobsang Jinpa)、諾布頓珠(Norbu Dondrup)和阿旺益西(Ngawang Yeshe)——分別被判處20年、19年、17年和5年監禁。

人權觀察強調說,這些僧人“向境外發出短訊或捐款救災的行為,根本沒有違反中國的法律”。

據該報告介紹,2019年9月, 拉薩市公安人員從藏族僧侶曲嘉旺波遺失的手機中查獲他的私人通訊內容,其中包括他和多名旅居尼泊爾的藏族僧侶聯繫的訊息,以及2015年尼泊爾大地震後的捐款紀錄。公安局隨即搜查登卓寺,逮捕多人,一人自殺,並有四名僧人在2020年遭到秘密審判。

人權觀察表示,他們根據對中國境外藏人的訪談,以及官方媒體、社交媒體和流亡社區媒體的報導,追索這次搜查行動是在何種情況下引發的,以及登卓寺的僧人遭到重判的因素。

該報告還說,2020年10月,在登卓寺僧人被判刑後不久,人權觀察曾披露,兩名藏人因給印度的親屬寄錢而入獄,其中一名藏人在獄中傷重不治死亡。

此後,據中國境外的藏文媒體報導,西藏和各地藏區地方政府都召集大會,警告居民不得聯繫海外的親屬。有些藏人就因在網上帖文,而被當局視為“危害國家安全”遭拘捕、毆打。

人權觀察表示,西藏登卓寺僧人的案子顯示,各地藏區開始以“任意、極端的方式”,對網絡通訊嚴加管制。

人權觀察要求中國當局立即釋放本案被囚禁的僧侶,呼籲有關國家和聯合國向中國當局施壓,要求其尊重藏人的人權。這些建議呼應了50名聯合國人權專家2020年6月發出的共同呼籲,即聯合國應成立常設的中國人權監測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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