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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澳/漢語教學

中國首度把港澳包入全國政策目標 四年內普及率須達85% 少數族裔亦成目標

中國的全國性政策過往不會直接在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和澳門直接實施,但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關於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下稱《語文意見》)訂明,要堅定不移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並須提升港澳地區普通話應用水平,到2025年,普通話在全國普及率達到85%;到2035年,普通話在民族地區、農村地區的普及率須「顯著提高」。

中國
中國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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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去年秋天,在以蒙古語為主的內蒙古自治區推行漢語教學,把教授普通話(又稱漢語)的年級由小學三年級提前至小一,被指是要漢化內蒙,引發大規模抗議,結果招來當局鎮壓。而在國辦昨(11月30日)天頒布的、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以該辦名義下發有關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指導性文件《語文意見》中,其目標更加進取。

《語文意見》分七大部分22條意見,當中強調,須推進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傳揚中華語言文化,提升中國文化軟實力。為此,到了2025年,普通話在全國普及率須由現時的「超過80%」達到85%;到了2035年,普通話在民族地區、農村地區的普及率須「顯着提高」,並要基本實現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為達目標,《語文意見》提出,支持和服務港澳地區開展普通話教育,提高港澳地區普通話應用水平。第12條更訂明,要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建設等方面的語言服務,建議定期開展語言專項調查和語言生活狀況監測。而在第15條,國辦要求深化與「港澳台」地區的語言文化交流合作,須「支持和服務港澳地區開展普通話教育,合作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提高港澳地區普通話應用水平」。另又要加大與「港澳台」地區青少年的語言文化交流,以及加強台灣地區語言文字政策研究。

在少數民族地區推廣普通話方面,《語文意見》訂明,須在民族地區中小學推行三科統編教材並達到全覆蓋,深入推進漢語和普通話授課,確保少數民族初中畢業生基本掌握和使用漢語和普通話,而民族高中畢業生則要熟練掌握和使用漢語和普通話。此外,民族地區少數民族教師資格申請人的普通話水平應至少達到三級甲等標準,並逐步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次是加強民族地區學前兒童普通話教育和提高民族地區青壯年勞動力的普通話應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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