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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BNO簽證

97後出生港人10月可循BNO簽證計畫獨立申請移英 中方強烈譴責和反對

英國政府放寬以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移民當地的簽證計畫,容許父或母持有BNO、但本人在1997年7月1日及其後出生的港人,獨立申請移居英國,毋須要以BNO持有人的受養人身分申請。經9月修例後,放寬計畫預料今年10月起生效。

網傳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
網傳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 © 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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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推動放寬申請資格的議員和團體歡迎政府決定,但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英國擴大BNO簽證適用範圍,公署發言人今(25日)早批評英方以香港國安法反覆操弄BNO問題,為「反中亂港」分子提供庇護所,再次暴露其偽善面目和唯恐香港不亂的「卑鄙企圖」,敦促英方放棄在港延續殖民影響的幻想,糾正錯誤,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否則必將「自食惡果」!

英國移民政務次官霍思達(Kevin Foster音譯)當地時間周四(24日)書面回應國會質詢時表示,政府已決定放寬BNO簽證申請,容許1997年7月1日或之後出生、滿18歲的香港年輕人,只要父母其中一方持BNO資格,即可以個人身份獨立申請BNO簽證,毋須再以受養人方式申請,但申請人仍須符合證明可自給自足等經濟要求。

霍思達形容,修訂是「正確而重要」的行動,因為現行BNO簽證制度下,1997年7月1日或之後出生的港人不能獨立申請BNO,須以合資格父母受養人的身分申請,或導致部分同一家庭的部分子女可獨立申請移居英國,但部分18至24歲的子女卻不能,造成不公平。

英國政府去年底拒絕應下議院議員要求放寬BNO途徑移民計畫時,指有其他方法讓年輕港人到英國,包括工作假期。但推動者則認為,工作假期與移英計畫不可混為一談;強調現計畫的漏洞是未能讓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的年輕人受惠,該等年輕人可能因與持有BNO的父母政見不同或父母因要照顧家人而不願離港而不能移居英國。

對於政府終於放寬計畫,在上議院提出修訂的上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表示歡迎,認為是正義之舉;在下議院提出修訂的執政保守黨議員格林(Damian Green)更指出,這是在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黑暗日子中的一道光;另有議員指,這是上下議院罕有全黨施壓,致令政府改變態度。而在民間推動修例的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對英國政府的做法深表感激,其行政總裁羅傑斯表示,樂見英國政府踏出勇敢和道德的一步,並非常感謝由國會議員和公民社會組成的聯盟與港人並肩,確保英國政府履行其歷史、法律和道德義務,為有需要的港人提供救生艇。

另外,英國內政部昨日同時公布該國自去年1月31日推出「BNO 5+1」移民計畫的申請情況,指計畫推行頭十一個月,該國共接獲接近10.4萬宗申請,當中93.4%已經獲批。另外,當局又首次公布申請被拒情況,指去年第四季共拒絕80宗申請,當中,79宗屬海外申請,一宗為本地申請。

其次,內政部指出,去年10至12月有18名港人尋求庇護,令去年全年的申請人數增至110人,較2020年的64人增加七成二。但政治庇護的成功率較低,在第四季,有5名申請人獲批政治庇護,令去年全年成功申請政治庇護的港人累計有12人,但已是前年成功獲庇護人數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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