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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

黎智英否認勾結外國罪 前蘋果6高層擬認罪

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和煽動罪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旗下三間公司表明,否認控罪,將儘快排期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訊,不按常規由陪審團處理。同案被控的另外六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和主筆則打算認罪,在黎智英案審結後作出判決。

Hongkong 黎智英(Jimmy Lai)
Hongkong 黎智英(Jimmy Lai) DR 中文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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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昨(22日)就黎智英等否認控罪的四名被告進行案件管理聆訊,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開始時即表明,收到傳媒申請,批准撤銷案件的報道限制,並透露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和楊清奇等六人打算承認控罪,法庭擬於黎案開審前一、兩天為六人處理認罪答辯。

勾結外國勢力罪指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去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其他人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對中國或香港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至於煽動罪,則指他們於2019年4月至去年6月24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煽動民眾離叛中國或香港政府等性質的刊物。

代表控方的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出,黎智英就多項議題提出抗辯,包括《港區國安法》第29條,即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控罪元素,以及煽動罪的憲法爭議,預料審期為期三十天。辯方大律師同意,在高院案件優先處理和控罪嚴重的情況下,若法庭排期12月審訊,辯方可遷就法庭日誌。

另外,代表三間被告公司的大律師庭上透露,公司資金雖已凍結,但保安局早前已批准提取公司資金以支付法律費用。三間被控及可認控罪的公司分別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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