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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控有“政治野心”的中國前司法部長傅政華以受賄罪被判死緩

中國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四(9月22號)一審後宣判,中國前司法部長傅政華因受賄、徇私枉法一案被判處死緩,在其死刑緩期執行兩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曾被指控的政治罪名在最後的宣判中完全消失。

傅政華
傅政華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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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傅政華從2005年到2021年 "利用 "自己的各種職位,"幫助 "個人和公司規避法律,並收取費用。 據法院稱,他直接或通過其親屬獲得的非法資產總額超過1.17億元人民幣。 法院還認定他犯有掩蓋兄弟犯罪活動的罪行。 法院在說明其裁決的理由時說,"賄賂的數額極其巨大",而且該案對社會的影響 "特別有害"。

判決稱,由於傅政華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因此他得以逃脫死刑。  

據報道,今年67歲的傅政華是河北灤縣人,出身公安系統,任北京公安局長期間曾因掃蕩“天上人間”等知名夜總會名噪一時。他後來擔任中國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在政法系統頗具影響力。他今年3月被“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4月被逮捕,7月受審。當時通報中出現不少罕見且嚴厲的措辭,指他“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行極為卑劣”“危害中共的集中統一”更是首次出現。但這些政治罪名在一審宣判中完全消失。

 67歲的傅政華也是前公安部副部長,去年10月在擔任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期間被調查,是中共十九大以來迄今落馬的四名十九屆中央委員之一。在中國官媒周四的報道中最後也提到,傅政華被指是孫力軍政治團夥成員之一。曾被官方點名為孫力軍團夥成員還包括中共江蘇省原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中國國安部原紀委書記劉彥平、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長鄧恢林,以及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

值得注意的是,傅政華被定罪是在10月中旬中國共產黨大會召開前不久,在這次大會上,習近平主席預計將贏得第三個任期。中國周三也剛宣布了對兩位前公安高官的定罪。上海市前公安局長龔道安因收受相當於1000多萬歐元的賄賂而被判處終身監禁。 他在重慶的前同行鄧惠林因受賄被判處15年監禁。  

在習近平2013年上任時發起的反腐運動中,至少有150萬人受到懲罰。

中國官網報道顯示,傅政華曾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長,中央政法委員會委員,司法部部長及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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