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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競爭法

前律政司長丈夫控制公司認合謀定價 違反競爭法罰1.5億

由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控制的公司,承認與大型電器集團的信興集團在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被指違反反競爭法,涉事公司承認法律責任,與競爭事務委員會達成合作協議,同意被判罰1.5億港元(下同,折算約1960萬歐元)及支付競委會的調查及訴訟費用,成為該會成立十年來最高罰款個案。

潘樂陶(左)的公司被控違反競爭法,在鄭若驊(右)離任律政司長後不足五個月,以協議罰款1.5億元了結 2022年11月4日
潘樂陶(左)的公司被控違反競爭法,在鄭若驊(右)離任律政司長後不足五個月,以協議罰款1.5億元了結 2022年11月4日 © 法廣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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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4日)早在競委會公布消息後於電台節目中指出,今次是競委會成立以來罕有以協商解決的大額罰款案件,可大大增加該會的執法效力。而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則以「取得重要進展」形容事件,指透過合作協議可節省時間和公共資源,而越早「合作」將影響協議條款,呼籲已牽涉入合謀行為的人士,儘快聯絡該會申請寬待或提供合作。

競委會本年6月16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潘樂陶任主席的香港最大機電工程服務供貨商安樂工程及其子公司與信興集團,在2015年至19年間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或圍標,涉及的空調工程潛在銷售額約達20億元。潘樂陶當冒雖不評論事件,但強調「真金不怕洪爐火」,孰料不足五個月,便與競委會達成合作協議。

湯家驊指出,由於競爭法的罰款額是以公司營業額而非盈利的倍數計算,假若安樂工程拒絕達成協議而最終敗訴,罰款有機會遠超1.5億元,而且案件審訊可能需時十年。翻查資料,安樂去年的營業額超過53億元。

而在競委會發出公告後,安樂工程亦在香港交易所發出盈利警告,指與競委會訂立協議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又指已考慮多項因素,並因應協議及第二輪訴訟,把訴訟責任撥備由6000萬元增至1.5億元。公告續稱,集團今年頭九個月受疫情、供應鏈中斷、成本增加及政府停止補貼援助等因素影響,估計今年純利會較去年的約3.1億元減少六成至六成半。但就強調,集團整體業務及財務狀況保持穩健。

競委會成立雖有十年,但首宗案例只在三年前的2019年出現,當時4間資訊科技公司因圍標及合謀定價而被定罪,一年後被判罰18.7萬至273萬元不等的款額,另加訟費。第二宗個案涉及十間由房屋署指定的建築工程公司,就一個屋苑提供畫一裝修套餐價,違反競爭行為,後各被判罰款13.2萬至113.5萬元不等。

至於安樂工程這宗最大罰單的案件,則是在傳出鄭若驊不尋求連任律政司長之後十日,由競委會提出。而在鄭若驊任內,二人相鄰的獨立屋於2018年1月被傳媒揭發涉嫌僭建,潘樂陶翌年被裁定僭建罪成,罰款2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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