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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民主黨羅健熙非法集會罪脫 將競逐連任主席 記者藏工具被指藏武器罪成

2019年香港警方圍封理工大學期間,不少市民在附近一帶聲援和聚集,曾在場的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五人,被控非法集結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區域法院今(30日)早裁定羅健熙的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其餘四人罪名成立,當中包括一名為台灣電視台拍攝特輯的記者。案件押後至下月21日,罪成被告還押等候判刑。

羅健熙(左二)在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右二)等黨友陪同下聽取裁決 2022年11月30日
羅健熙(左二)在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右二)等黨友陪同下聽取裁決 2022年11月30日 © 獨媒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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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民主黨派因受壓而解散或未有足夠人員堅持工作,但民主黨已訂於下月3日改選中央委員會,前 (28日) 天截止報名時,羅健熙已報名參選,競逐連任,據了解,他是惟一主席候選人,料可連任,若一旦今日被裁定罪名成立而未能履行職務,已減至十人的民主黨中委會,將集體負責黨務。他今早抵達法院聽取裁決前表示,無論裁決如何,皆會在爭取民主的道路上走下去,若要入獄,便在出獄後繼續為市民發聲和服務。現時羅脫罪,將可繼續親身帶領民主黨前行。

區院法官練錦鴻裁定羅健熙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時指出,羅在發生非法集結的地方一帶流連,期間無作出明顯的鼓勵或參與對峙的行為,亦看不到他與其他示威者有任何互動,不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之下裁定他在場是參與非法集結。但練官表示,羅作為政治人物,不相信他會沒有留意警方對理大事件的警告和呼籲,認為他對事件的認知是狹隘得難以置信,對其誠信有保留。

現年36歲的被告羅健熙自辯時曾表示,案發當日前往理大所在的紅磡區,是打算與黨友區諾軒會面但不果,於是前往理大對面的科學館廣場提供支持,當見到警方架設封鎖線及有人築起「傘陣」時未有離開,只是因為未決定離開路線,故此繼續在現場逗留。

記者稱索帶、螺絲批是工具  警方指是武器

至於同案被判非法集結罪名成立的三名被告,分別是38歲的小學教師莫德惠、70歲無業男子陳重誼及22歲的譚浩鳴;而26歲的記者鄧卓儒,則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名成立。

根據控罪,曾為香港電台工作的鄧卓儒,案發時為台灣公共電視台節目《藝術很有事》的特約導演,被捕時身處鄰近理大的尖沙嘴東部科學館廣場一帶,隨身物品中有7條膠索帶,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以及管有一支鐳射筆和一把配有刀具的多用途工具,可作攻擊性武器。

但鄧卓儒否認控罪,指折迭式多用途工具乃工作所需,當中,螺絲批是用作即時修補攝影器材;鉗用作取出鏡頭碎片;而刀具則用作𠝹斷電線膠布等物品;索帶是用來把拍攝器材扣於身上;鐳射筆則用於向同事或受訪對象指示位置、彙報時標示內容。至於他帶備防護裝備和印有律師電話的「星火同盟」卡片,控方質疑他已預見會與警方發生衝突;鄧不同意,指有關物品只為保障自己,以備不時之需。

警方於2019年11月17日圍封理大,逾千人被困,市民翌日發起名為「圍魏救趙」的行動,以「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結果多人被捕,與羅健熙同案被告的共有十人,當中年齡較輕的五人認罪,案發時年齡介乎17歲至21歲之間,當中四人判監14至18個月,一人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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