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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治

中國立法推愛國主義 範圍包港澳台 惟料不會在港實施 對台可作日後行動依據

中國將首度就推廣愛國主義教育立法,並訂明是「愛國丶愛黨丶愛社會主義」的結合,對象可說是全國動員,包括家庭丶企業丶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丶傳媒及宗教團體在內的不同群體均須盡責推廣愛國教育;若有否認侵略戰爭和歪曲英烈事跡等一系列禁止行為,當局應予以懲處。相關草案同時訂明,北京會採取措施,增強香港丶澳門及主權有爭議的台灣的人民認同,「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愛國主義教育法包括港澳台
愛國主義教育法包括港澳台 ©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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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相關法例日後很大程度不會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在港實施,但香港特首李家超在中國人大常委會仍在審議相關草案時已表明,無論草案通過後是否適用於香港,港府都要對接自己國家的愛國主義教育要求。時事評論員吳志森認為,中國的愛國主義教育就是愛黨主義教育或「愛習(近平)主義」教育,預料會有更多人移民。

台灣方面,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向本台指出,雖然民間會認為法例包含台灣在內沒有實質意義,但北京卻可以此作為日後行動的依據,故必然會包括在法例之內,例如可據此懲罰被指在中國大陸做了違反此法的台灣人。他又說,立法是要滿足北京的心理需要。而兩岸政策協會研究員吳瑟致則向中央社指出,立法目的是愛國意識洗腦式凝聚,並深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大內宣用意較多,亦反映中共的不安全感,藉強化人民對於國家的認同以達到維穩效果。

《草案》包「富有愛國主義精神的內容」 有獎有罰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自「十八大」以來已不時發表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批示,並在2019年11月印發「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去年更在中共「二十大」報告中提出要「深化愛國主義教育」,今次更首次就此立法,中國人大常委會在昨(28日)午結束的三天會議中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下稱《草案》),並公布以進行一個月的公眾諮詢。

《草案》分五章三十八條,總則第一條便訂明,立法是為「加強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傳承和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凝聚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磅礴力量」,執行對象可說是全國動員,除中央和地方上的「愛國主義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統籌協調之外,解放軍丶工會等人民團體丶學校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監護人丶國家機關丶企業事業單位丶不周專業團體丶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丶行業協會商會丶宗教團體丶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丶文藝團體等不同群體均須在其對應範圍內開展愛國教育,又或把愛國教育融入其範圍的教育內,例如家庭教育等,當局亦會予以鼓勵及支持。

《草案》列明的「愛國主義教育」內容十分廣泛,涵蓋思想政治丶歷史文化丶國家象徵標誌丶大好河山丶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丶國家安全和國防丶英烈和模範人物事跡,以及「其他富有愛國主義精神的內容」等各方面;《草案》同時對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丶構築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作出專門規定,並強調應當把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與擴大對外開放結合起來。

《草案》亦有少數條文禁止或懲處「不得有」的行為,包括侮辱或有損國歌丶國旗丶國徽尊嚴的行為;歪曲丶醜化丶褻瀆丶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否認侵略戰爭丶侵略行為和屠殺慘案;侵佔丶破壞丶污損愛國主義教育設施;以及「法律丶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等五大類行為。教育丶新聞出版丶電影文化丶文物等部門應制止有關行為,依法處罰,若構成犯罪,則會追究刑事責任。

《草案》沒有列出具體罰則,但不願具名的中國法律人士向本台指出,這一般會由各部門日後以實施細則或法規方式訂明,但他估計,當局不會傾向以懲罰方式推動愛國教育。

李慧瓊:不會直接在港實施 劉銳紹:會有淺層效果

出席會議的港區人大常委李慧瓊表示,雖然《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有提及港澳台三地,但據她了解,這法例不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即不會成為在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她又補充,「一國兩制」無礙在港推行愛國主義教育,相信港府會有相應措施配合,例如加強保護管理及利用「紅色資源」的工作。

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更認為,該法例完全在港實施有難度,因為香港與中國內地推行愛國主義教育的起點不同,亦難有內地政府的動員組織能力,不過,香港應參考中國內地的推動情況並予以配合,包括強調民族身分認同和「去殖民化」。他相信,北京會容許港府按本地情況找出一個可順利推動愛國教育丶又不至引發社會矛盾的方式,否則可能引起反效果。

熟悉中國事務的評論員劉銳紹向本台指出,這亦是早已開始的洗腦式教育的一部分,而以政權擁有國家機器的現實看來,當局一定可以獲得淺層效果,尤其是對兒童和年輕人方面;但隨着年齡增長,這種洗腦教育能否取得深層效果則因人而異,只要看看中國的異見人士都是被中共體系「逼出來」便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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