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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憲法

台灣原民要求身份證姓名單獨用羅馬拼音不用中文法院裁准

台灣泰雅族人寶杜巴燕向戶政機關申請,單獨以羅馬拼音做為他身份證上的姓名登記,不印出中文姓名,但被拒絕。他提起行政訴訟,控告戶政機關「強迫原住民用中文拼寫姓名,侵害原住民文化及姓名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蘆洲戶政事務所敗訴,應准許變更登記,原住民可以在身分證的姓名欄單列羅馬拼音,不印出音譯的中文姓名。這是類似案件判準的第一例,估計將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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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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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台灣法規規定,原住民的姓名登記有四種方式,一是「漢人姓名」,二是「漢人姓名並列羅馬拼音」,三是「傳統名字」,四是「傳統名字並列羅馬拼音」。其中漢人姓名或傳統名字都採用中文登記,可並列傳統名字的羅馬拼音。但長久以來被原住民認為箝制文化的主體性,剝奪姓名決定權。

曾經參選新北市山地原住民議員的寶杜巴燕,二○二一年向新北市蘆洲戶政事務所申請在身分證姓名欄,單獨登記羅馬拼音的族名「Bawtu Payen」,戶政事務所認為違反規定不準,他不服,提訴願被駁回,於是再提起行政訴訟。

寶杜巴燕認為,憲法增修條文明確揭示,國家應積極維護髮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而原住民沒有自己的文字記錄歷史,命名特別具有歷史象徵意義及社會文化意涵。他說,政府強制原住民以其他語言拼寫名字,使名字脫離原本的文化內涵,讓原住民難以融入族群文化脈絡,侵害原住民文化權、姓名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定,戶政機關認為不宜單獨使用羅馬拼音登記傳統名字,已侵害原住民名字的決定權,且讓原住民使用統治者所屬族群的通用文字登記姓名,是體現統治者同化思維,與尊重原住民自主價值顯有扞格。

判決指出,以漢字音譯原住民傳統名字,不但難以正確表現讀音、語意,也容易使非原住民望文生義,產生錯誤理解,使原住民在日常生活隨時得面臨不理解、不尊重的壓力。

法院認定,Bawtu Payen請求單獨以羅馬拼音登記傳統名字,沒有違反姓名條例,戶政單位應准許申請,判Bawtu Payen勝訴。新北市民政局和內政部知道判決結果後都表示,尊重判決,不會上訴,將協助當事人變更登記。另外,台灣還有七位原民也提起以羅馬拼音單列族名的訴訟,各地法院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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