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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爭「港獨」學生鍾翰林違令赴英尋庇護 指國安利誘他當線人

觸犯分裂國家罪後刑滿出獄丶但仍在監管令中的香港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已離港赴英,正尋求當地政府的政治庇護,聲稱應該不會再回香港。在距離監管期滿尚有半年的時候選擇離港,鍾翰林解釋,監管期間,他不時被國安人員監控和滋擾,並利誘他當國安線人,憂慮明年《基本法》第23條立法後,當局會向他加上額外的罪名。

鍾翰林27日抵達英國尋求政治庇護
鍾翰林27日抵達英國尋求政治庇護 © 鍾翰林臉書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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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繼社運人士周庭棄保潛逃後,一個月內第二宗涉及2019年反修例運動的社運人士潛逃離港丶尋求他國政治庇護的案件。有網民稱,鍾翰林在周庭事件後仍能繼續離港,反映周庭事件沒有影響「手足」離港;另亦有網民撳此質疑,這是香港警方的迎策略,把他們眼中的滋事分子或冥頑不靈人士「放逐」外地,減少社會不和諧,情況一如中國1989年六四事件後丶以至近期讓着名異見人士保外就醫,屬人質外交一部分。

無端被加禁言令 禁工作為收買鋪墊

被控分裂國家丶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洗黑錢等罪名的鍾翰林,2020年杪被判囚 43 個月,今年 6月 5日刑滿獲釋,但因判刑時未滿 21歲,出獄後須遵守懲教署監管令一年。

他今(29日)早在臉書發文,在年中重獲自由,「但一切卻只是要承受嚴密監控的開端」。他指出,署方不單無端更改監管內容,禁止他公開發言和發布任何「客觀而合理地被視作危害國家安全」的物品;更在監管令沒有明令禁止的情況下,要求他停止在「特定店鋪」工作,剝奪其財政自主權。他形容,此舉為警方國安處後來以金錢利誘他當線人作出鋪墊。

鍾翰林透露,警方國安處人員從 6月開始,每隔兩至四星期便會要求見面,交代自身行蹤和與友人交談的內容。而在沒有工作收入的這半年間,國安人員應已從其銀行資料中知道他經濟收況不佳,不斷向他威逼利誘,包括給予500港元至3000港元的線人費,要求他提供其他人的資料,並以此證明他樂意投誠。

他又透露,國安在9月初曾提出讓他到中國大陸「旅遊」,他予以拒絕,但一直憂慮不知何時會被提出類似要求丶被迫「自證清白」或加控。自10月起,他不時無故生病,經診斷後,被指是因為面對極大的精神壓力和心理因素,導致免疫力下降所致,建議他長此以往須尋求心理輔導。

他最後以調適情緒為由,說服懲教署批准他在聖誕期間離境前往日本沖繩旅遊。在離境當天,他帶着僅餘的四萬港元到機場,直至起飛前一秒,仍在憂慮能否安全離境。到飛機起飛,他才稍稍鬆了一口氣。

鍾翰林聲稱,是在沖繩與身處海外的朋友商量後,決定到英國尋求政治庇護,並於當地時間前(27日)晚抵埗。「這也意味着在可預見的將來,我也不可能再次回到香港這個家」。他形容,當刻心情沉重,誓言未來會繼續學業及以流亡港人的身份為香港爭取,相信只有「香港民族」不放棄,自由民主的種子終會重新發芽,讓大家在「煲底」(指立法會請願區,運動初期,不少抗爭者在該處聚集)再聚。

懲教署暫未回覆本台就鍾翰林違反監管令一事的置評要求,但根據《監管釋囚條例》,如受監管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違反監管條件,釋囚委員會可建議暫緩監管令,並由懲教署長發出召回令,將違反監管令者送回監獄繼續服刑。

現年22歲的鍾翰林,自言由14歲起參與社會運動,15歲時成立「學生動源」,以爭取「香港獨立」和捍衛本土權益為政綱,在校外派發宣傳「港獨」的單張,其後亦參與反對大陸人來港買水貨的行動。在中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6月通過《港區國安法》後,宣布解散「學生動源」,成立海外分部。同年10月,據報他曾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但在領事館辦公時間前被警方以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為由予以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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