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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李翹楚案

揭露酷刑的維權人士李翹楚“煽顛政權罪案”宣判 獲刑3年8個月

國際特赦組織2月5日指出,中國工人權利和女權活動人士李翹楚因“公開談論酷刑而被不公正定罪”。“必須立即無條件釋放她”。

中國維權活動人士李翹楚(資料圖片)
中國維權活動人士李翹楚(資料圖片) © amnesty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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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維權網2月5日消息,中國維權人士李翹楚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昨天宣判,李翹楚被判刑3年8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

李翹楚現被羈押在山東臨沂市看守所,如果折抵已被拘押近三年的時間,李翹楚應該在今年八月三日出獄。

據中央社引述消息,對李翹楚的審判沒有公開,法庭只允許李翹楚一名代理律師丁錫奎入場辯護,另一名代理律師李國蓓以及李翹楚的父親都被拒絕進入。法庭當時未宣布判決結果。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指出,李翹楚被判刑是因她敢於公開談論著名法律學者許志永遭受酷刑的細節以及她自己在拘留期間遭受的虐待而受到報復。

國際特赦說,可恥的是,中國當局因李翹楚公開反對酷刑而將她監禁,卻不調查她提出的指控。

國際特赦組織說:“現在必須確保李翹楚在監獄中不再受到進一步的虐待”。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部主任沙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說,“李翹楚僅僅因為行使言論自由權利而被判入獄。必須立即無條件釋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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