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腐
中國銀行前董事長因受賄指控被起訴
中國司法部門周一表示,中國銀行前董事長劉連舸已被指控受賄。美聯社說,這又增加了一名在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多年的反腐敗運動中而下台的企業和政府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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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前董事長劉連舸因在國家長期反腐敗運動中受賄被起訴。
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社交媒體上發布的一份聲明稱,劉連舸被指控利用其在中國銀行的職務以及曾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行長的職務時為他人提供貸款、人事聘用,以換取財產和現金,以及違反規定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
對劉連舸的司法指控是在中國東部山東省濟南市提出的,劉連舸已接受調查十個多月。
國有的中國銀行是中國的“四大”銀行之一,在海外擁有重要的業務。
該報道稱,反腐敗運動受到公眾歡迎,並讓習近平能夠排擠政治對手,而且反腐運動沒有任何停止的跡象。
最高人民檢察院上個月宣布,另一家國有銀行中國光大集團原董事長唐雙寧因涉嫌貪污、受賄罪被逮捕。
在這種指控情況下,定罪幾乎已成定局。曾經有某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原負責人因受賄於2021年被執行死刑。其他人則被判處長期徒刑。
除了金融領域之外,中國足協前主席上個月還因收受 8100 萬元人民幣(1120 萬美元)的賄賂罪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