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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今由被指迫供人士作證 再惹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關注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13日)早在法庭續審,作供證人是被指懷疑經酷刑迫供的「12港人」案一員的李宇軒,聯合國兩名特別報告員在人權理事會上再就該案表達關注,當中,酷刑特別報告員敦促中港政府按公約要求,就酷刑迫供的指控作出調查,並向他們彙報情況。

黎智英和被指有嚴刑迫供之嫌的李宇軒(左上小圖)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再惹關注。(麥燕庭提供).3 黎智英和被指有嚴刑迫供之嫌的李宇軒(左上小圖
黎智英和被指有嚴刑迫供之嫌的李宇軒(左上小圖)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再惹關注。(麥燕庭提供).3 黎智英和被指有嚴刑迫供之嫌的李宇軒(左上小圖 © 法廣/香港特約記者麥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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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發起眾籌以便在全球報章刊登廣告來為香港民主運動爭取國際支持的李宇軒,與其他11名港人在2020年8月偷渡到台灣途中被中國大陸海警截獲,其後判以偷越邊境罪成,監禁七個月及罰款一萬元人民幣。翌年3月刑滿出獄後,他被遣返香港,隨即被關閉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警方指控他叄項罪名,其中一項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翌年2月15日間在香港與黎智英丶Mark Simon等人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李同年 7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另外兩項控罪則獲存檔法庭,暫不予起訴。李其後轉為黎桉中的污點證人,控方則以從犯證人稱呼他們。

據美國《華盛頓郵報》報道,指李宇軒在大陸被扣留期間曾遭遇酷刑,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愛德華茲(Alice Edwards)1月底發表聲明,指已去信中國當局,對李宇軒疑於2020至21年間在深圳監獄期間遭受酷刑表示深切關注,憂慮針對黎智英的證供可能是通過酷刑或其他非法待遇獲得,在任何證據納入訴訟程序前,必須先調查相關指控,提醒中國履行《禁止酷刑公約》的責任。

愛德華茲上周五在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5次會議上重申,關注黎桉中引用被指經酷刑獲取的證供,要求中港政府作出調查及回應。

黎桉的國際律師團隊成員亦在會上指出,中港當局都沒有就指控作出獨立調查,以強迫供詞作證,是明目張膽地剝奪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

到了昨天,聯合國新任反恐與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while countering terrorism)蘇爾本(Ben Saul 音譯)在人權理事會就反恐問題回應代表發言時亦重申對黎智英涉及的《國安法》桉件表達關注,指《國安法》部分控罪範圍過於寬泛,令人關注其合法性和對受國際保障的表達自由丶新聞自由等基本自由的影響。

他是回應律師團隊另一成員羅賓遜( Jennifer Robinson)就黎智英桉的關注時作上述表示。

蘇爾本和愛德華茲兩名人權特別報告員均有聯署要求香港當局撤銷黎智英的所有控罪,並立即將他釋放。該聯署信由五位人權特別報告員於1月22日發出,他們認為,黎智遭受長期羈押和檢控,都是因為他對中國政府的批評和支持民主。

而在今次人權理事會上,英國丶美國及奧地利等國家亦曾發表聲明,對黎桉中引用被指經酷刑迫供的證供的關注。

現年 76歲的黎智英,被港府控以非法集結罪丶詐騙罪丶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部分控罪已被裁定罪名成立,至於勾結外國罪在去年12月18日開審時,他已在獄中羈押或服刑超過一千日,被指未審先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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