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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研究:港府施壓令 90個民間組織解散 借國安法及非法律中介威迫行事

香港獨立書店「見山書店」今(1日)天起關門,原因之一相信是書店屢遭「神秘人」投訴,店長「每周都收到各部門問候,打開每一封信,都見到『檢控』的字眼。」這種騷擾兼威嚇的手法亦見於港府針對不同的公民社會組織,根據美國一間大學的研究,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叄年半的時間裡,港府施壓令90個非政府組織結業,手法包括法律和非法律的,甚至套用中國內地借黑社會之手實行恐嚇亦有。研究指出,少了活躍的公民社會作監察,政策出錯的機會將會增加,香港的良政善治難免受損。

報告指港府借國安法等手段令90個民間組織解散或停運。2024年4月1日
報告指港府借國安法等手段令90個民間組織解散或停運。2024年4月1日 © 麥燕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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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8年中開業的見山書店,座落港島上環一條不起眼的街道,亦不是什麼人流如鰂的書店,但總會舉辦一些文化活動吸引了一批愛書人「聚一聚」,在2019年後仍堅持邀請被針對的民主派人士辦講座丶談文化,包括已解散的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吳靄儀,終於在去年9月中旬收到地政總署公函,指有人投訴該店佔用門前不足1.5米的政府行人路,須於兩星期內停止佔用,儘管書店已表明,涉事平台在書店進駐前已經存在,純因路面凹凸不平丶故以美觀地磚填平以保安全。

還原路面後,書店由去年12月起不時收到不同部門聲稱「有人投訴」而來信,聲稱檢控,店方其後於該月5日在臉書宣佈於昨日結業。不少愛書人丶學者丶樂團人士丶政黨中人紛紛現身書店,告別見山,下午高峰時有上百人聚集。

不同人來為見山書店告別。2024年4月1日
不同人來為見山書店告別。2024年4月1日 © 見山書店臉書截圖

見山的遭遇並不是單一事件,不同的獨立書店收不同部門的「問候電話」是家常便飯,而一些支持民主派的食店面對更嚴謹的執法行動亦是常態。凡此種種,均未包括在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上周發布的報告內,因為這都是商業組織,但有些手法卻頗為相似。

法律手段產生寒蟬效應

這份名為《剖析鎮壓:香港國安法與公民社會受限》(Anatomy of a Crackdown: The Hong Kong National Security Law and Restrictions on Civil Society)的研究報告,由中心研究團隊透過訪問當事人和界內人士,紀錄了《國安法》生效起至去年底的叄年半內結業的90個非政府組織和22間媒體的情況。

研究顯示,獨立非政府組織的「結業潮」在2021年6月至當年年底達至高峰,一個月內可以有14個組織被迫解散丶停止營運丶取消註冊或遷離香港。而最受打擊的,是工會或勞工權利組織,有30間,占停運公民社會組織的叄分之一,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和香港職工會聯盟;其次是親民主派或抗爭組織,有12間,自1989年起舉辦六四事件悼念活動的香港市民支援受國民主運動(支聯會)和自2003年起每年舉辦七一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民陣)便是最為人熟悉的例子;接着是學生會(11間)和政治組織或政黨(10間),立法會議席數量曾與民主黨比肩丶於上月27日完成清盤程序結束18年存在歷史的公民黨便是其一。

研究團隊認為,民陣和《蘋果日報》是解散高峰期的開始,因為這兩個在不同界別的「龍頭」組織被迫停運,是政府刻意要讓公民社會知道,大組織尚且要被關,不太出名或者規模較小的組織,情況就更不堪一擊。團體主事人明白港府意圖後,。

根據訪問,研究團隊發現,政府以法律和非法律手段作為打壓工具,成功令團體心生恐懼和不知那裡是紅線的不安全感,紛紛被迫作出改變來適應新時勢。結果之一是有數以百計或千計的社運人士隨移民潮離開香港,留港者亦選擇停止營運或縮少活動來自處。

港府所用的法律手段包括《國安法》丶現已併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煽動罪及陳疫措施等。統計顯示,港府自《國安法》生效起的叄年半內,警方國安處以包括煽動罪的國安類罪名拘捕了286人,當中,四成屬以言入罪,兩成四與顛覆罪名相關;而被正式檢控的,亦有156人。當局的執法行動令香港市民和公民社會人人自危,寒蟬效應明顯,尤其是當職工盟副主席鄧建華等六名旁聽人士以鼓掌方式為受審的民主派人士發言叫好亦被警方以煽動罪予以拘捕,便是清楚向群眾指明,對同儕的無聲支持行動亦可能被指觸犯國安罪行。

港府以私人中介施威嚇 事例指涉警方和議員

非法律手段中,中國常用而香港漸多使用的,是找私人組織或個人「使橫手」來迫使非政府組織或社運人士就範,當中包括找黑社會人士介入,民陣召集人岑子傑在2019年後兩度受襲便是例子,而美國《紐約時報》及其他的調查報道便曾指出,2019年7月21日於元朗地鐵站內發生的白衣人襲擊回家的示威者丶而警員遲遲不出現一事中,有證據顯示,襲擊者丶警方和親北京的議員互相串通。

另一個較為顯眼的非法律手段,是官員與親京媒體一唱一和地批評個別人士和組織作為採取行動的預告;其次是有自稱或相信是中國當局「中間人」來「傳話」,語帶恐嚇地要求相關組織解散,否則便要面對「嚴重後果」或「蘋果式手段」,即拉人丶搜辦公室或凍結資產;另外就是透過打擊對象的上司或僱主施壓丶截斷資金支援丶騷擾打擊對象的家人等。凡此種種,都與中國內地政府對付當地公民社會的手法日益相似。

面對風險,報告指出,公民社會一般會不時就風險作內部評估,轉戰婦權等範圍較窄丶北京當局不太敏感的人權工作,並以小規模的人際網絡進行聯繫;對外採用較溫和的公關策略,這自然少不了自我審查;中斷與國際組織的關係和合作計畫,以免被指勾結外國勢力;遷離香港,在海外再建組織。公開資料可見,已解散的職工盟前總幹事蒙兆達前往英國後,在當地建立「香港勞權監察」,繼續就香港勞工權利在國際社會發聲。

23條立法後情況料更差 管治勢變差

研究團隊預期,港府對公民社會的打壓在完成《基本法》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後會更嚴重,目標可能轉向身處海外的社運人士,而整個香港和港府亦會深受其害。

團隊警告,打壓非政府組織會嚴重破壞法治丶《基本法》保障的權利,以及良政善治。後者一般可從政策制訂因缺乏民間團體的監督丶反映民意而變得不夠全面,立法過程亦因而變得不全面可見,團隊憂慮,這方面的缺失在香港的情況會更嚴重,因為現在立法會議員和官員均「向北望」,將對政策質素產生直接的負面影響。

長達74頁的報告,由來自香港丶別名Olivia Chow的研究員丶中心研究員黎恩灝丶中心執行總監Thomas E. Kellogg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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