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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傾銷硝煙升起

中國對台灣聚碳酸酯開徵反傾銷稅 裁定美國丙酸存在傾銷

據中央社報道,中國商務部對原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反傾銷做出最終裁定,從今天4月20日起徵收反傾銷稅,為期5年。此外,也對美國進口的丙酸裁定存在傾銷,調查機關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中國對台廠的聚碳酸酯產品徵收反傾銷稅。圖為2009年奇美產品液晶電視(路透社)
中國對台廠的聚碳酸酯產品徵收反傾銷稅。圖為2009年奇美產品液晶電視(路透社) © 路透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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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碳酸酯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早收清單小項之一。報道稱,在2024年台灣總統大選前夕,中國對台進行施壓,ECFA項目終止為其中一項手段。

2022年11月30日,中國商務部決定對原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當時,對台灣聚碳酸酯課徵最高稅率22.4%的臨時反傾銷稅。不過,去年11月30日決定將此調查延長至2024年的5月29日。

周五4月19日,北京選在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賴清德5月20日上任前的一個月公布調查結果,並決定徵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引發政治聯想。

這是中國第一起針對台灣輸入商品進行的反傾銷調查,尤其聚碳酸酯屬於ECFA早收列表項目,是否涉及中國變相取消ECFA早收紅利,甚至取消ECFA,也引起關注。

聚碳酸酯是一種熱塑性塑料,主要用於電子電器、汽車、光學、包裝、醫療器械等領域。目前中國是台灣聚碳酸酯最大出口市場,根據海關數據顯示,去年出口約8.3億美元到中國,佔比約78.5%。

據中國商務部公告,反傾銷稅包含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9.0%;台灣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9.0%;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2.2%;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2%;其他台灣地區公司22.4%。

與此同時,中國商務部官網也發布「關於原產於美國的進口丙酸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公告」,初步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調查機關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自2024年4月20日起,進口業者在進口原產於美國的丙酸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保證金比率,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據中國商務部說,保證金比率為43.5%。

丙酸是重要的精細化工產品及有機合成原料,主要用於生產防腐劑、防黴劑、除草劑、醫藥中間體等,廣泛應用於食品、飼料、農藥、醫藥等領域。

外界注意到,美國進口的丙酸被中國裁定涉及反傾銷之前,美國白宮網站17日發布消息,指責中國不公平做法,宣布計畫針對中國鋼鋁產品採取新的限制措施,包括將對中國鋼鋁產品的301關稅提高至現有水平的3倍,並與鄰國合作防止中國鋼鋁產品間接出口美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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