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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朝鮮/越南

金正男案複雜 越南女子遭控愚人節續審

馬來西亞總檢察署駁回越南女子段氏香,要求撤銷她被控謀殺朝鮮領導人金正恩異母兄長金正男控狀,所提呈的陳情書。越南官方介入,在馬法庭釋放同案的印尼女被告西蒂艾莎後,也要求立即釋放段氏香。馬來西亞官方消息說,段氏香涉案的罪責更為明顯。消息說金正男案愚人節續審。

圖為馬來西亞司法審理朝鮮人金正男遭毒殺案嫌疑人上庭應訊照片
圖為馬來西亞司法審理朝鮮人金正男遭毒殺案嫌疑人上庭應訊照片 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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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馬來西亞官方消息,馬來西亞總檢察署駁回越南女子段氏香,要求撤銷她被控謀殺朝鮮領導人金正恩異母兄長金正男控狀,所提呈的陳情書。

主控官莫哈末依斯干達(Muhamad Iskandar Ahmad)副檢察司今天告知高庭法官阿茲米(Azmi Ariffin),該署的上述決定。

報道說段氏香喊冤,指她成了代罪羔羊。

段氏香代表律師鄭寶德指出,辯方對此決定感到非常失望。

律師說,我當事人面對到非常明顯的不公平待遇,因為法庭已裁決,本案兩名被告的表面罪名成立……她們倆在法庭提出相同的抗辯。

報道說,兩名被告通過各自的律師表明,她們正在錄製整人節目,並強調她們成了朝鮮的代罪羔羊。”

報道說,另一方面,鑒於段氏香生心理不適無法供證,吉隆坡高庭今日宣布展延金正男命案至4月1日續審。

鄭寶德說,“自(另一被告)茜蒂艾莎的控狀被撤回後,我當事人已經3天無法入眠,只睡了1小時。”“她今天身體和心理都不適,我要求展延今天的審訊,我當事人也需被帶往醫院,以接受進一步的檢查,我希望法官大人憐憫,給她一點空間。”

據信莫哈末依斯干達副檢察司也不反對展延申請。

據報道說,今天原定是讓被判表面罪名成立的段氏香進行自辯。較早前,法官詢問段氏香,她是不是不舒服。站在證人欄,臉色顯得蒼白及無精打採的段氏香回答說,“感到壓力很大”。

律師鄭寶德則說,段氏必須接受醫生治療。“我是希望繼續審訊,但不幸的是,根據我的觀察,再看看她的情況,她不舒服,不管是身體還是生理,她必須接受醫生的治療,我們將寫信,以讓她接受治療。”

鄭寶德周一指出,隨着控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1)條文,撤回印尼女被告西蒂艾莎的控狀,他們將向檢署提呈陳情書,以重新研究段氏香的控狀。

30歲的段氏香被控與26歲的茜蒂艾莎聯同4名在逃同黨,於2017年2月13日早上9點,在第二吉隆坡國際機場離境廳謀殺45歲的金正男。

不過,控方在周一撤回茜蒂艾莎的控狀,高庭也在同一天宣判茜蒂艾莎獲釋,惟不代表無罪。

2018年8月16日,法庭諭令謀殺金正男表罪成立的茜蒂艾莎和段氏香出庭自辯。

報道說,兩人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罪名下被控,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罰是死刑。

報道說,針對金正男案二被告命運迥異,藍卡巴質疑檢長決定。

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在金正男案中撤銷提控印尼籍貫首名被告茜蒂艾莎,卻駁回越南籍被告段氏香的陳情書。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藍卡巴抨擊總檢長的做法不一,也質疑總檢長的酌處權。

藍卡巴是也是行動黨法律局主任。他今日在面子書貼文,指釋放茜蒂艾莎卻堅持提控段氏香的做法,“讓人難以置信,也讓人質疑總檢長的權力。”

早前越南外長致電大馬,要求釋放段氏香。

金正男命案首被告茜蒂艾莎獲撤控後,越南政府也要求大馬釋放該命案的越南籍第二被告段氏香。

不過大馬司法官員說,茜蒂艾莎獲得高庭釋放,但不代表無罪。

據法新社今天報道,金正男毒殺案越南女嫌段氏香犯案證據較明顯。

馬來西亞有關當局,今天拒絕撤銷越南籍女嫌段氏香(Doan Thi Huong)謀殺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哥哥金正男的罪名。

金正男2017年在吉隆坡機場慘遭毒殺,震驚全球,30歲女子段氏香的審判工作迄今延續了1年半。

檢察官做出宣布後,被告席的段氏香不禁哭了出來。法官阿瑞芬(Azmi Ariffin)表示段氏香今天的“身體和心理狀況”都不適合繼續受審,宣布休庭,4月1日再審。

檢方今天並沒有解釋為何不撤銷對段氏香的指控。段氏香如今是金正男命案的唯一被告,若遭定罪恐面臨死刑。

審案過程中,針對段氏香犯案證據似較為強而有力,呈上法庭的機場閉路電視畫面顯示,她接近金正男、把雙手放到對方臉部,並轉身逃跑。

而畫面只看得到席蒂艾沙逃離犯罪現場的模糊身影。

法新社說,兩名女嫌一再否認犯下謀殺,說她們是上了朝鮮特務的當,以為自己在參與電視實境整人秀,不知手上拿的是高度致命神經毒劑,也不知道她們在用冷戰手法進行刺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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