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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恩再交5億保釋金保釋獲得批准

25日,東京地方法院批准日產汽車公司前會長卡洛斯・戈恩(65歲)的保釋申請,追加保釋金5億日元(約合人民幣3000萬元)。現在保釋金已經繳納。為此東京地方檢察廳提出准上訴。

日產汽車公司前董事長卡洛斯·戈恩第四次遭逮捕            2019年4月4日
日產汽車公司前董事長卡洛斯·戈恩第四次遭逮捕 2019年4月4日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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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地方法院認為:戈恩逃亡和隱匿證據的可能性低,因此批准了他的保釋申請。

作為保釋條件,東京地方法院提出了必須居住在日本國內、禁止出走海外、防止與此次事件相關的證據隱匿與銷毀及逃亡、不與其妻子卡洛爾接觸等條件。

對於這次保釋戈恩,東京地方檢察廳指出:可以看出向事件的相關人做工作的企圖,也有隱匿證據的嫌疑,批准他的保釋申請非常遺憾。東京地方法院將在對東京地方檢察廳的准上訴做出判斷之前停止執行對戈恩的保釋。

戈恩在去年11月初次被捕,在拘留所關押的108第天3月6日得到保釋。

但是東京地方檢察廳特搜部於4月4日早晨,以涉嫌違反《公司法》(特別瀆職)對戈恩實施了第四次逮捕。

再逮捕逮捕理由是,戈恩涉嫌從2015年12月到2018年7月,通過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日產分公司“中東日產公司”,給與他相識的人擔任負責人的中東阿曼銷售代理店SBA彙款約16億9800億日元,其中有5億6300萬日元彙進了戈恩實質上所有的黎巴嫩投資公司GFI,檢方認為:這家公司的經營者雖然是一名印度人,是SBA的高管,但是實質上這家公司歸戈恩所有的。

據複數的媒體報道:檢方懷疑,彙入GFI的資金,戈恩與其家庭用其中的一部分來購買了遊艇,還有一部分用於其長子在美國設立公司的資金

檢方懷疑,在戈恩這次被批準保釋之前,他的妻子卡洛爾和阿曼銷售代理店的幹部有所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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