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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

法理大戰?鐵路警察遭刺死案兇嫌無罪判決引爆台灣輿論

台灣鄭姓男子2019年7月3日搭火車因逃票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方法院認為鄭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今天宣判無罪。台灣輿論因此爭議,台灣鐵警與檢方以及官方行政機構表示上訴到底。

台灣嘉義縣地方法院 徽識
台灣嘉義縣地方法院 徽識 © 網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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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社今天報道稱,鐵路警察遭刺死案兇嫌無罪,受害人李承翰父母稱:太離譜。

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方法院認為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今天宣判無罪。李承翰父母受訪說“太離譜”。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表示,對於法院判決深表遺憾,將提上訴。

54歲的鄭姓男子去年7月3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卻仍不違反本意,依殺人罪嫌起訴,鄭男於去年8月29日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持續羈押至今。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認為鄭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今天宣判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

據該報道說,法院每次審理鐵路警察案,李承翰的父親都到庭,希望法院可以判處死刑。李承翰父母今天到庭聽判,對於判決結果不發一語,在記者追問下,李父才說“太離譜”。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表示,對於法院判決深表遺憾,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提上訴;法院讓鄭姓男子交保,地檢署也將提起抗告。

報道稱,警政署在媒體聯絡群組發布短信表達,對於本案判決深表遺憾;警察執行國家公權力,殺警嫌犯應予嚴重譴責並予以相當的刑事罰責,否則將嚴重打擊警察的士氣。

警政署支持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並將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期待司法能成為執法人員勇於捍衛公權力的後盾,維護警察執法的尊嚴。

據雅虎新聞引述CTWANT消息,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在台鐵列車上,為調解補票糾紛前來處理,竟遭鄭姓乘客持刀刺死,震驚社會。嘉義地院今卻以“精神障礙”等理由,一審判鄭嫌無罪,輿論嘩然。對此,台灣警政署長陳家欽立發聲明,沉痛表示完全無法接受,將替李姓警員上訴到底。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也同調,全力表達支持。

今早判決出爐不久,陳家欽聞訊立刻以“殺警無罪,全體警察無法接受,上訴到底!”為題,表達強烈抗議,他指出,警察是執行國家公權力,殺警犯嫌應予嚴重譴責並論處重刑,否則將危及執勤安全,並嚴重打擊警察的士氣。

陳家欽強調,警政署將籲請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並將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期待司法能成為執法人員勇於捍衛公權力的後盾,維護警察執法的尊嚴。

該報道稱,而人在金門視察的內政部長徐國勇聽到此消息,也向外界表示:“對於判決深表遺憾,絕對依法上訴,為殉職員警爭取公道。”與陳家欽口徑一致。

據中國時報消息,逃票殺鐵路警無罪50萬交, 網狂譙國罵:警察的命不是命?

據該報道,鐵路警察李承翰執勤時,被逃票的鄭姓嫌犯持刀刺死,嘉義地方法院今(30)日一審宣判,判處鄭姓兇嫌無罪,諭令50萬交保。此消息傳出後,引發大批網友不滿,怒轟“警察的命不是命嗎”。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3日晚上,在台鐵列車上處理鄭嫌補票問題,遭鄭嫌持刀刺死殉職。3月26日嘉義地方法院一審結辯,因鄭嫌被鑒定為思覺失調症患者,檢察官主張鄭嫌仍有辨識控制能力,建請法官判無期徒刑。今一審宣判,判處鄭姓兇嫌無罪,諭令50萬交保。

 

該報道說,此消息被轉到PTT,引爆鄉民怒火,痛批“恐龍”、“精神病真他X的無敵了”、“WTF?我去你X的死一個警察完全無罪”、“法官,拜託,這種不要放他出來害人好嗎?”“真的對台灣的法治很失望”、“警察無辜枉死,居然判無罪? 這到底什麼法官啊?”“恐龍不演了耶,連無罪都說得出來”。報道指網友止不住怒火,紛譙國罵,質疑司法到底改革在哪?這樣的判決是要鼓勵大家去精神科就醫嗎?根本毫無正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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