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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黎文孟

越南不顧國際呼籲而處決黎文孟

越南一名律師周六報告稱,儘管國際社會多次呼籲饒恕一名被判死刑多年的男子黎文孟,但越南當局仍對黎文孟執行了死刑。

越南河內一街景
資料照片
越南河內一街景 資料照片 © AFP - NHAC NGU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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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黎文孟(Le Van Manh)被指控在越南北部的清化省犯有盜竊以及強姦和謀殺一名 13 歲少女的罪行。

據一個非政府組織即國際法學家委員會(ICJ)稱,警方對黎文孟刑訊逼供,並以此給他定罪。黎文孟後來翻供,稱警察曾毒打他。

2008 年,越南最高法院根據上訴宣判了他的死刑。

阮夏鸞(Nguyen Ha Luan)是協助孟的家人請求越南總統停止執行死刑的一名律師,她於周六在社交網絡上發布了黎文孟的死亡證明。該律師在 Facebook 上寫道:“根據報道和官方信函,被告黎文孟已被處決[......],處決通知書已寄給黎文孟的家屬。”

死亡證明上只寫着 "黎文孟,1982 年出生。國籍:越南。於 2023 年 9 月 22 日上午 8 時 45 分在和平省警察局行刑室死亡"。

本周早些時候,歐盟、加拿大、挪威和英國駐越南外交使團敦促越南當局寬大處理這名死刑犯。他們在聯合聲明中寫道:"我們強烈反對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執行死刑,因為這是一種殘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懲罰,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辯解,我們呼籲越南暫停執行所有死刑"。

據法新社引述大赦國際譴責稱,儘管越南當局明知黎文孟一案存在嚴重違規和侵犯公平審判權的問題,但仍對黎文孟執行死刑,令人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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