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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律界譴責港府拘捕15名民主派人士 呼籲停止“政治起訴”

4月18日,包括國際律師協會、英格蘭和威爾士律師協會人權委員會等五大國際法律界組織發表聯合聲明,呼籲港府立即釋放15名香港民主派人士,以及撤銷針對他們的檢控,停止“政治性及目的性的起訴”,並與民主運動領袖展開建設性對話,以滿足他們對民主及人權合理的關注。

國際法律界譴責港府拘捕15名民主派人士聯合聲明資料圖片
國際法律界譴責港府拘捕15名民主派人士聯合聲明資料圖片 ©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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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聯合聲明由國際律師協會、英格蘭和威爾士律師協會、國際律師協會人權研究所、英格蘭和威爾士律師協會人權委員會及國際法學家委員會 5 個組織聯合簽署。聲明表示,港人和平示威的權利是受《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保護,《基本法》亦保證港人在2047前,享有各種不適用於中國大陸的多種自由,如言論自由、出版及集會自由等,且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適用於香港。故此港府有責任保護及便利港人的示威,而香港《公安條例》亦應在符合《公約》的情況下實踐。

聲明提及,香港去年的社會運動規模前所未見,當局以暴力回應,用催淚彈、胡椒噴劑、水炮、橡膠子彈、警棍等過度措施來驅散人群,又拒絕就警暴指控作出適當的調查。聲明提出,拘捕行動是基於有關人士在去年 8 月 18 日、10 月 1 日及 10 月 20 日被指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聲明質疑,當局未有解釋到為何發生在去年八月及十月的遊行集會,要拖延至今才展開拘捕,批評港府拘捕多名以非暴力形式保護人權的民主派人士,衝擊了港人的表達自由及集會權利,亦衝擊了香港的法治。聲明還引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表的言論,指檢控和平集會者非法集結的罪名,有侵犯香港人權之嫌。

上述5個組織還提出,4 月 18 日的行動表明,香港當局繼續侵犯人民的言論自由和集會權利,協會嚴重關切。聲明提到,被捕的香港資深法律界人士包括了去年 10 月獲國際律師協會頒發人權獎的吳靄儀和李柱銘,以表揚二人終身捍衛自由民主和法治。聲明形容這批人向來以和平手段爭取和保護人權,他們的被捕正正是對法治的侵害,而知名媒體創辦人(黎智英)被捕,則震動整個自由社會的新聞業界。聲明稱,當局不得利用自己的權力來侵犯基本人權,目前各國忙於處理新型肺炎疫情,有可能忽略了這種事件。聲明強烈呼籲港府立即釋放15 人及撤銷相關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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