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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高專:香港國安立法需保護公民基本自由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6月19日表示,任何在香港實施新的國家安全法都“必須完全遵守中國的人權義務”,以及保護公民和政治自由的國際條約。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資料圖片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資料圖片 © 路透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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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在聲明中指出,“任何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都應該在範圍和定義上明確,只允許對人權進行絕對必要和適當的限制。應當對這些立法的執行進行有意義的立法和司法監督。”她介紹稱,她的辦公室仍在這個問題上與中國“接觸”,並將繼續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與中國大陸不同,《基本法》第39條規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此種限制不得與本條第一款規定抵觸。”

對此,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代表團稍後發表聲明回應指,巴切萊特對國安法妄加評論,嚴重干涉中國主權和內政,嚴重違反《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中方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已向巴切萊特和人權高專辦提出嚴正交涉。聲明稱,中方敦促人權高專辦恪守《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尊重和支持中國依法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努力,不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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