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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於2013年發起的反腐運動,經濟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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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13年發起了反腐運動,這一運動有着什麼樣的效果呢?周五的法國世界報就此刊出了法國專家塞巴斯蒂安·勒切瓦利埃(Sébastien Lechevalier)所寫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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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切瓦利埃是法國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EHESS)的主任研究員,也是東京法日之家的研究員和佳能全球研究院的研究員。勒切瓦利埃在他的專欄中介紹了中韓兩國研究人員的一份研究,這份研究顯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領導的反腐敗運動對中國國有企業的影響是模糊的。

相關的文章表示,首先,這份中韓聯合研究顯示了,習近平在2013年發起的反腐運動使中國國有企業的財務業績有了顯著的改善。這份研究是由兩名經濟學家所進行的,一名是韓國人,另一名是中國人。文章說,這兩位經濟學家進行這一研究的目的不是為了肯定或者是否定習近平的政策,而是為分析在專制政權的背景下,腐敗與發展之間有着什麼樣的關係。這一研究的結果發表在2021年9月-10月號的“亞洲調查”上,標題是:習近平政府反腐運動對國有企業績效的影響”,作者是鄭光浩(音Kwangho Jung)和樸龍(音Long Piao)。

文章寫道,在1978年至2003年之間的經濟改革的前兩個階段中,中國逐步進行了私有化,並導致了腐敗的明顯增加。因此,從2004年開始,公有企業的數量出現了絕對性的和相對性的增長。但是,中國經濟改革的這第三個階段並沒有顯著減少腐敗,正因為如此,從2013年開始,習近平領導的中國開展了反腐運動。

先前在數個亞洲國家進行的研究都顯示了:高水平的腐敗與良好的宏觀經濟表現之間有着相伴和相隨的關係,因此,有着“亞洲悖論”這一說:在某些專制國家,儘管存在腐敗,但是經濟增長是有可能的,它甚至還可以成為……效率的源泉。

為了解釋這一悖論,鄭光浩和樸龍兩位研究員並沒有試圖區分掠奪性腐敗和“有效”腐敗,而是在微觀經濟層面研究了腐敗與績效之間的關係。他們使用了一個有大約2500家中國公有企業和私營企業的、在2003年至2017年期間的數據庫,這使得他們能夠比較這兩類企業在2013年之前和之後的表現。

結果:不僅公有企業的財務業績有所改善,而且公有企業的平均水平也優於國家管控較少的私營企業。

不過,世界報的文章指出,這份研究的兩位作者擱置了一個重要的問題:這就是:習近平的目標真的是提高公有企業的業績嗎?還是他的目標更具有政治性:希望通過獲得某種形式的合法性來建立自己的權力,同時消除反對他的人以及他的競爭對手?可以肯定的是,習近平開啟的反腐運動將財務績效作為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標準,讓這一運動從之前的運動中脫穎而出。

法國世界報文章的作者最後表示,在發展政策方面,我們是可以從這項研究中吸取一些教訓的。主要的一點是,如果中國從2013年開始實施的反腐政策從經濟的角度來看是有效的,那麼它是否可以長期持續還是有待觀察的。事實上,中國的反腐依靠的是對腐敗官員進行鎮壓,而不是依靠改善體制的透明度。這一政策實際上導致了國家對公有企業運營的更大幹預,給公有企業和地區經濟發展帶來了更大的不確定性。但是,在中國之外,這項研究表明,並不是註定會導致專制政權的腐敗的。

世界報文章最後還指出,私有化和自由化遠不是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恰恰相反。另一方面,反腐敗政策可以提高企業績效,加強國家能力,同時還可以促進有效的制度轉型。打擊腐敗確實是促進發展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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