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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報紙摘要

如果法國強行規定50歲以上的人打抗新冠疫苗,有法律上的難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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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安東尼,歡迎收聽法國報紙摘要。法國能不能象意大利那樣,強行規定50歲以上的人必須打抗新冠疫苗?這是今天費加羅報的一個重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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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看意大利是怎麼一個情況。由於奧密克戎變種病毒造成大量人口再次感染新冠肺炎,意大利在1月5日星期三通過政令,強行規定50歲以上人口必須接種疫苗。意大利政府的理由是,這個年齡段的人最有可能住院,所以強制接種疫苗,可以減輕醫院的壓力。

費加羅報說,法國已經有人呼籲要採取意大利那樣的措施。但是法國憲法專家佩納表示,法國政府沒辦法用政令來強制施打疫苗,只能通過法令。公共法教授司拉馬也這麼說,就是法國憲法法院上一次曾明確規定強制兒童接種疫苗,必須通過立法來操作。

既然要立法,那議會就必須拿出正當理由,說明為什麼要規定強制50歲以上的人施打抗新冠疫苗。這裡面有兩個問題。一是,在有副作用的情況下,接種疫苗的好處和風險之間的關係問題。二是,要拿出科學數據說明50歲以上的人更有可能會得重症,所以會讓醫院承受不起。

費加羅報說,目前來看,議會可能會碰到好幾個難題。首先是年齡問題。為什麼卡在50歲 ? 憲法學家佩納說,研究顯示 65歲以上的人才是風險最高的人群,他們的死亡率是最高的。還有一個問題是,為什麼用年齡來畫分高風險人群,為什麼不把其他高風險人群也放進去,比方說醫護人員就是高風險人群。

就算這些問題解決了,如果這項立法落到法國憲法法院手裡,又會是一個什麼情況呢?

法國憲法里有一個平等原則: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一律平等。但是法國憲法法院和法國行政法院又規定,如果公民的處境不同,前面說的平等原則就不適用。

憲法學家佩納說,50歲以上的人群被新館病毒傷害的風險比50歲以下的人口要高。這種不同的處境為不適用憲法平等原則提供了依據。但是,強制50歲以上的人施打抗新冠疫苗,可能會違反其他的基本法,比方說個人自由法,言論自由法和尊重私生活法。 佩納說,法國憲法法院會根據全民絕對利益來考慮限制基本法。佩納說,這裡是由於公共衛生原因,為滿足公共秩序需要, 確保所有人的健康,而限制一部分人的私生活, 法國憲法法院完全可能接受。

但是強制規定50歲以上的人施打疫苗,在基本法的其他層面可能會有沒辦法逾越的障礙。比方說,保護人身完整這方面。接受醫學護理和治療,必須徵得病人同意。這是2002年法國的庫什內法規定的,這在法國行政法院,是人身不可侵犯層面的基本自由概念。換句話說,如果本人不同意,強制接種疫苗是明顯違憲的。碰到這種情況,除非有致命風險,被看作是有醫學上的迫切性,不然就不能強制治療。公共法教授司拉馬舉了一個例子說,如果我們不願意,就不能強制我們做基因測試。但是我們可以用觸犯法律的設計來達到目的。拒絕測試的人,就有可能觸犯刑法。在強制打疫苗的問題上,我們不可以強制大家去打,但是我們可以用懲罰的辦法,用阻撓拒絕接種的人享受部分權益的辦法來讓強迫他們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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