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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國民議會二讀通過《新移民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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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參議院將於4月12日起討論國民議會在3月15日表決通過的新《移民、融入和國籍法》草案。鑒於法國本次修訂有關外國人管理的法案在時間上不僅臨近2012年新一屆總統大選,而且,也正巧是法國民調機構預測極右政黨在選民中影響力增強之際。因此,受到輿論和人權組織的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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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在國民議會二讀表決時,以305票贊同,217票反對通過的新法案,主要的新措施有以下幾點:

- 在現有的機場以外設立特別等候區:以應對超過十人的外國人團體抵達邊境通行點以外的同一地點或者間距在十公里內的地點設置。

- 規範外國病人居留證:改變因健康狀況而給居留的現狀,撤銷國務會議在2010年4月的一項可以導致對獲得醫療的概念造成更廣義解釋的決定。

- 提高行政扣留期的上限:為了便於獲得領事通行證,行政扣留的期限由32天提高至45天。而在歐盟區內,有一項歐盟政令把扣留的上限定為六個月。

- 改革無證件者隔離訴訟程序:在針對“必須離開法國領土”(OQTF)的上訴中,行政法官的裁決早於自由和羈押法官。向後者提出上訴的期限由目前的兩天延長至五天。

- 處罰濫用短期居留:歐盟成員國公民濫用三個月以下短期居留,通過多次往返的方式滯留在法國領土上,或者對法國社會福利體系造成不合理的負擔,將可能受到隔離。

- 驅逐慣偷和強乞惡討:一名外國人,無論是否來自歐洲。在法國居住了三個月以上、三年以下,如果犯有“威脅公共秩序”,尤其是犯下了盜竊、強乞或非法霸佔公共或私人土地等違法行為時,將可能面臨被遣返。

- 確立不可返回的禁令:除人道因素以外,必須把“禁止重返法國領土”的決定正式通知一名“必須離開法國領土”但已超過自願離境期限,繼續非法逗留了兩年至五年的外國人。

- 懲罰“灰色婚姻”。建立在故意欺騙基礎上的“灰色婚姻”,將面臨七年牢獄和三萬歐元罰款的懲罰。

- 簽發歐洲藍色居留:這種臨時的歐洲居留許可證的對象是高等勞動者,擁有大學三年以上文憑或者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並可出具工作合同或最短為期一年僱傭合同承諾書的勞動者。

法新社指出,新《移民、融入和國籍法》草案中的多項措施就是薩科齊總統此前宣布的內容。但引人注意的是,在參議院和中右派勢力的壓力下,政府放棄了一項擴大執行吊銷歸化入籍外國人法籍措施的條款。據介紹,法國執政黨中的右翼力量曾試圖在國民議會二讀時,為這一條款保駕護航,沒有成功。但國民議會在二讀時,接納了同樣是由執政黨右翼力量提出的另外兩項與外國人或其子女獲得法籍有關的新建議,其中之一是就想要加入法籍的外國人,在歸化入籍前,必須簽署一份文件。這一文件的全稱為“權力、義務和公民憲章”。此外,法籍申請人必須上融入課,並接受考核,具體做法將由政令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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