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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關說案里的「太上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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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院長王金平干預司法個案,在上周被國民黨撤銷黨籍,引爆了和馬英九總統的大對抗,然後王金平打起民事官司,靠着法院民事庭的「假處分」,暫時保留住國民黨黨員的身分,也繼續穩坐立法院院院長寶座,這讓馬英九總統始料未及,也頗為尷尬,這一周以來,最新的發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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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華人聽眾一定很好奇,王金平被撤銷黨籍,為什麼是靠着民事官司「假處分」扳回一城?這是因為,他提出的理由是,他要和國民黨打官司,確認他的黨籍存在,但因為這場官司可能要花兩三年時間才會定讞,到時候,這一任立法院院長的任期已經結束,即使他勝訴,他的損失也已經無法彌補,所以他以未來這一兩年院長的薪水共938萬元做為擔保,在官司正式裁定之前,聲請一個「假處分」,要求「暫定目前狀態」,也就是在官司定讞之前保持目前的狀態,以免他的損失將來無可回復。這其實在司法實務上屬於一種緊急處置,大多是和財務糾紛有關,比如要求對方的財產不能轉移,等待訴訟確定,至於靠着民事官司的假處分保留政黨黨籍,可以說是前所未見,但台北地方法院也同意了,這是上周最受矚目的關鍵戲碼。這一周,國民黨的當務之急就是要破解這個假處分,所以律師團就這個裁定,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抗告,要求台灣高等法院撤銷這個「假處分」。

●國民黨的律師團所提的理由是什麼呢?

國民黨主要提出兩個理由,第一,政黨處分黨員屬於政黨的內部自治事項,法院沒有審判權,律師團並附上台灣高等法院過去的裁定及日本最高法院的判決書當作證據;第二,當中央選舉委員會將註銷王金平黨籍資格的公文送到立法院時,王金平已經喪失立法委員的資格,既然已經喪失了,也就沒有假處分的問題了。

國民黨的律師團還主張,普通法院解決的紛爭,是屬於「私權」部分的紛爭;但政黨內部的紛爭,不是由普通法院審理。律師團認為,王金平受的私權損害,僅止於損失立法院院長的薪資;但對國民黨來說,被人民質疑有個關說、干預司法的立法院長,黨譽的損失更是難以計算,無法用任何方法彌補;兩者比對,差距有「天壤之別」,因此國民黨希望高等法院撤銷地方法院的裁定。這個抗告案可能在中秋假期過後就會確定,如果國民黨抗告成功,王金平被撤銷黨籍,喪失了立委資格,院長寶座也就無法繼續做下去了。如果抗告失敗,國民黨還可以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據說這幾天台灣輿論開始轉向,媒體開始檢討在「司法關說案」這樣一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上,輿論不宜把焦點對準馬英九,而應該就事論事,檢討關說者的責任,有什麼顯著的跡象嗎?

沒錯,起初,馬英九沉痛地宣布王金平不適任立法院長,快刀斬亂麻地把王金平撤銷黨籍,王金平在輿論上一副受迫害的模樣,結果,輿論不批王金平,反倒就一些枝微末節批馬英九,比如不應該這麼快定性為司法關說;比如說趁王金平不在國內展開偷襲;或者說馬英九的做法不近人情、太過嚴苛,或是批評,不應在考紀會開會之前就下指導棋等等。

但輿論把馬英九罵過一遍之後,這一周開始轉向,許多報紙社論都開始檢討「應該回歸事理」,開始檢討王金平關說司法對台灣民主法治的影響,也開始把矛頭對準關說案的源頭,也就是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甚至開始檢討立法院這十幾年來的種種反民主的議事弊端,認為都是王金平透過朝野協商手段,用來成就自己,也因此,在國民黨剛撤銷王金平黨籍之後,王金平竟還能展現其朝野影響力,讓馬英九這個黨主席吃癟。

此外,台灣輿論也開始檢討民進黨一味打馬,卻對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發動關說的事置若罔聞,也不處理。所以在第二波輿論炮火的壓力之後,柯建銘公開宣布,自請接受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調查,這個動作,逼得立法院長王金平也只好說,他完全配合。不過台灣的媒體也分析,以台灣立法院長期存在辱罵、潑水、丟鞋、打群架、霸佔主席台等輝煌事跡,加上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在六十五年以來只處分過兩個案件看來,這個紀律委員會可能也只是「軟腳蝦」,可能也無法處理「院長關說」這種大案子。到最後,法院的裁定可能才有實質影響力!

●針對王金平透過民事官司的「假處分」,暫時保住黨員的資格,台灣的輿論有什麼看法嗎?

不只一篇報紙社論,就法論法,批判這件民事官司的救濟行為已經損害到台灣憲政法治的既有規則。因為選罷法明定,全國不分區立委只要喪失所屬政黨的黨籍,從喪失黨籍那一天起,就喪失立委資格。大法官會議第331號解釋也規定,不分區民意代表如喪失政黨黨員資格,「自應」喪失其中央民意代表資格。主要的考慮是,不分區立委是政黨給予的名器,並不是選民直接選出來的,萬一言行不妥,無法罷免,唯一的制衡方法就是由政黨撤銷其黨籍,連帶讓他喪失民意代表的資格,這就是憲政法治的規則。

結果,王金平因為干預司法案件被國民黨撤銷黨籍,按照台灣憲政法制規則,就應該立即喪失立法委員資格,但台北地方法院接受王金平的主張,做出假處分裁定,讓王金平可以暫時保留黨籍,這已經實質改變了台灣的憲政規則。

另外一篇社論則批評這項裁定違背憲政法理。理由之一是,撤銷黨籍本來就是政黨的政治決策,法院不能幹涉已經完成程序的黨紀處分案,否則法官就變成太上黨主席;理由之二是,馬英九是總統兼黨主席,法院的裁定已經使總統無法對憲政正義及政治風氣提出主張,及透過政黨做出處置,法官成為太上總統;理由之三是,法院只顧全王金平的個人民事利益,讓王金平可以繼續當立法院長,如果將來王金平敗訴,這兩三年他非法主持立法院議事所造成的憲政損害要如何補救?所以認為這樣的裁定事是「見樹不見林」。

總之,中秋連續假期過後,台灣高等法院就會對國民黨提出的抗告做出裁定,到底法院民事庭能不能透過民事的「假處分」干涉或影響政黨所做出的撤銷黨紀處分,很快會知道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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