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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僭建而失落特首之位的唐英年其妻被罰11萬元

因家中豪宅僭建巨大地下室醜聞而在香港行政長官選戰中落敗的前政務司長唐英年,其僭建餘波終告一段落,法庭裁定,身為大宅業主代理人的唐英年太太郭妤淺承認僭建罪,判罰款11萬港元(摺合約1.1萬歐元)。有關罰款雖較其他僭建案例的罰款重,但對富豪則僅是九牛一毛,有議員倡議改以僭建收益作判罰標準。

因僭建而失落特首之位的唐英年其妻被罰11萬元
因僭建而失落特首之位的唐英年其妻被罰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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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年競選香港特首期間的2011年底,被揭發他位於豪宅區的逾4900平方呎大宅僭建逾2000平方呎地庫,令原有地積比率大增七成,郭妤淺早前已同意認罪,但不滿意部分案情內容而要押後審訊。在昨(27日)早再次提訊時,控方同意刪去部分案情,包括郭妤淺在03年跟建築師何仲怡等人開會時,獲悉將於發出入住許可證前建成地庫,但遭結構工程師鄧偉就反對,並提醒她須先獲署方批准才可興建地庫。郭其後撤換鄧。控方新的案情指,郭在2005年8月26日至10年12月30日案發期間,明知須事先取得屋宇署書面批准或同意,方可興建帶有兩隻天窗的地庫,然而她未獲批准便動工。

郭妤淺隨即同意案情,代表她的資深大律師包樂文求情時強調,郭已為僭建地庫深表後悔,有關僭建亦未對公眾構成安全問題,唐家更從未在大宅居住。事發後已承受極大壓力。

裁判官高偉雄不接受壓力大的求情理由,但考慮僭建物沒有危險,且已修補,遂重判郭罰款合共11萬元,其中,5萬元的罰款是過去十年最高判罰的三倍;另加僭建工程日數計算的6萬元罰款。

郭妤淺所涉控罪最高罰款為40萬元及監禁兩年,但根據控方提供過往十年的73宗案例顯示,罰款由500元至1.5萬元不等,故今次判罰11萬元已是重罰。

陪同妻子應訊的唐英年聞判後表示,事件已告一段落,感到鬆了一口氣,但他沒有正面回應會否參選2017年的特首選舉。

同案另三名被告,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建築師何仲怡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的僭建及失實陳述罪將繼續審訊,三人均否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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