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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一法官判美國國安局電話監控計畫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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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地區法官威廉鮑利(William Pauley)周六判決,美國國家安全局收集數以百萬計美國人電話紀錄的計畫是合法的,他的這個決定可以說是駁回了美國民權聯盟(ACLU)對這項爭議性反恐怖主義計畫的挑戰,也必將引發美國媒體,公眾以及司法部門對美國“稜鏡門”事件的激烈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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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新社周六報道,美國紐約地區法官鮑利的這項判決,與本月16號華盛頓特區聯邦地區法官利昂(Richard Leon)的判決顯然也截然不同。利昂法官的裁決意見書中,批評美國的監控計畫和著名英國作家奧威爾的小說《1984》中的監視手段如出一轍,他說假如美國憲法作者之一、前總統麥迪遜仍在生的話,想必會對政府如此侵犯自由的做法目瞪口呆。

經典的政治諷刺小說《1984》創作於1948年,出版於1949年。書中講述了一個令人感到窒息和恐怖的,以追逐權力為最終目標的假想的未來極權主義社會,通過對這個社會中一個普通人物溫斯頓•史密斯的生活描寫,投射出了現實生活中極權主義的本質。

周五,紐約地區法官鮑利在54頁的判決書中說:美國情報機構收集打向美國和從美國打出的電話號碼和通話時間的信息,但是由於製造了九∙一一事件的蓋達基地組織用科技來分散行動,從遠處策畫國際恐怖主義攻擊。所以,美國國家安全局的大量電話資料收集計畫代表政府的反擊。

鮑利法官裁決的案子的原告是美國具有廣大影響力的美國民權聯盟,他們因認為美國安全局的監聽計畫非法而控告奧巴馬政府,美國民權聯盟希望美國政府停止這樣的做法,同時要銷毀“所有收集到的材料”。鮑利法廣在裁決書中寫道,被告向法庭提出的問題是,大量收集電話通訊記錄是否合法,而法庭認為這是合法的。美國民權聯盟在隨後表示對此決定十分失望,他們的一名專家認為,這是在開托政府對個人私生活監控的責任。同時,美國司法部發言人對法新社表示,對此決定感到十分高興。

美國中情局前承包公司職員斯諾登今年6月爆炸性地披露華盛頓的監控計畫,指出美國政府大量收集包括美國人在內的電話通訊記錄,斯諾登的爆料在美國罕見地掀起了一場有關對美國公民監控計畫是否合理的辯論,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講,就是相關機構對私生活控制的範圍有多大這個問題,而美國憲法第4條“保障美國公 民不受到不合理調查的權利”。

紐約法官鮑利認為,沒有任何證據顯示美國政府利用收集到的電話通訊資料來從事預防和調查恐怖主義攻擊以外的任何用途。鮑利法官周五的判決與九∙一一事件後組成的調查團觀點一致,也就是說在自由和安全中無法做出選擇,因為沒有任何行動對美國公民自由造成的傷害程度能超過恐怖主義組織在美國領土上的攻擊大。

本月早些時候,美國多個民間組織就先後就此向奧巴馬政府提出訴訟,代表美國聯邦法庭首次裁定國家安全局(NSA)大規模監聽電話的計畫可能違憲,下令政府停止監聽和銷毀相關紀錄,當時的法官利昂裁定美國政府的做法違法,這也是原告一方首次勝訴。當時的兩名原告均是美國電訊商客戶,但利昂法官同時以事關國家安全和憲法為由,容許華盛頓在上訴期間暫緩執行判令。利昂指出,國安局未經司法授權,用高科技手段搜集和儲存美國公民的私人紀錄,“難以想像比這更肆意侵犯公民自由的做法”。他還表示,要裁定監控計畫合憲,必須先證明監控對反恐的貢獻大於對公民自由的損害,但政府在審訊期間,未曾提出過任何一宗因監控計畫而挫敗的重大恐怖襲擊案例,令他嚴重質疑計畫對反恐的效用。

法新社分析指出,鑒於目前這個時間在媒體和法院造成的爭論,有關美國監控計畫是否合法的的問題很可能將最終就有美國最高法院來裁定,只有美國最高法院才能就其是否合乎憲法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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