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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高官買地在前港府跟住宣布發展該地高官暴利逾半億

據香港明報調查報導,香港政府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兩年前在發展局公布檢討元朗錦田土地用途後不久,與丈夫聯名斥資1880萬元(港幣,下同),在她的管理範圍內的錦田買入一幅逾8萬平方呎土地;今年4月,政府突然公布檢討結果,有意將錦田發展成居住人口10萬的新市鎮,林的土地正正位於檢討範圍的外邊毗鄰。林近日更成功引用政策容許的上限,令土地可建樓面增逾一倍,足可興建近8000方呎的4間村屋。有測量師估計,林帳面獲利可逾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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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收到林嘉芬於買地後的書面申報,並指示林不得參與有關她持有土地的討論及決定,但同時又承認林轄下的元朗地政處,曾就錦田土地檢討提交意見。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公務員必須確保其公職與私人利益之間不會發生任何利益衝突,但該局不評論個別個案。

報導指,林嘉芬的職級月薪15萬元,管轄新界4個地政處,包括元朗地政處,堪稱新界地政“一姐”。2012年2月,發展局披露正為元朗錦田土地作檢討規畫,考慮把錦田發展成住宅區,但外界未悉細節及落實意向,只表示會興建1.5萬個單位。同年4月,林嘉芬和丈夫鄧先生斥資1880萬元,買入錦田水盞田村一幅8萬方呎土地。事隔兩年後的今年4月,發展局公布,將錦田住宅區擴大發展為一個可容納3.3萬個單位的新市鎮,而林和丈夫買入的土地則毗鄰檢討範圍,距離錦田新市鎮,車程只約3分鐘。

明報的報導又指,林嘉芬和丈夫均非新界元朗的原居民,買入的8萬方呎土地,大部分為農地,上一手業主於2009年雖按戰前規畫政策,以及根據一張名為“地籍冊”中印有英文字母「H」的資料(意即曾建有房屋),取得城規會批准,興建3幢2層村屋(總樓面3480方呎)。然而,這份地籍冊一般只准土地業主和地政署官員閱覽,並非公開資料。林嘉芬和丈夫今年根據重建村屋政策的樓面上限,成功向城規會申請樓面最大上限,大幅增建至4幢3層村屋(總樓面7840方呎),雖在城規會討論上一度面對委員質疑,但最終順利獲批。

報導引述資深測量師謝建華表示,上述重建村屋屬免補地價,現時錦田新村屋每幢可值1000萬元,就上述個案,每幢村屋若附連2萬呎農地出售,加上毗鄰錦田新市鎮,每幢村屋估值可達2000萬元,4幢村屋即8000萬元,相對土地買入價和建築費,或可獲利逾5000萬元。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表示,林嘉芬和丈夫買入的土地,無論位置和時機都算過於巧合,令人質疑是否早已洞悉先機;他們成功擴大逾一倍可建樓面,更令人關注是否和林的地政官職有關。且林一擲1880萬元買地,十分有把握,若這種把握是林透過其公務身分所得知,有可能違反公務員指引。由於事件性質十分嚴重,地署有需要內部調查及詳細對外披露,他會於立法會跟進事件。梁耀忠稱,林於買地後才申報,也反映出現行首長級官員的申報機制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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