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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燕庭:香港當局利用司法程序清除佔中將耗時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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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民眾“佔中運動”今天已經進入第52天,運動爆發以來,示威民眾佔據了香港鬧市街道,要求對港首的選舉,進行真正的普選,不過隨着抗議活動的持續,香港交通癱瘓也嚴重影響了商家的營業,和市民的日常生活、工作。因此,日前,有業主向香港法院提出申請,要求禁止示威者佔據馬路,就此法庭作出裁定,不僅禁止示威者佔據馬路,人行道也不得佔據。今天,佔中活動的部分街區,在警察的注視下,開始拆除抗議民眾設置的路障,,今天我們請本台香港特約記者麥燕庭,給聽眾朋友介紹有關香港佔中清場的具體情況,並作出分析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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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廣: 麥燕庭你好

麥燕庭:大家好

法廣:燕庭,首先想請你介紹一下今天對香港佔中街區的清場要是在金鐘、旺角還是銅鑼灣,目前清場的整體情況是怎麼樣的?

麥燕庭:今天的情況還不能算是清場,現在申請人和政府的說法是清拆那些障礙物,當然清拆所有的障礙物後,那個(抗議的)人怎麼辦呢?可能就會達到一個實際上的清場的效果,今天清拆障礙物的地方是金鐘佔領區旁邊的中信大廈的一部分,中信大使其實是在立法會的對面,和金鐘佔領區其實是差不多連在一起。

法庭發出的禁止令,有關路段不能有任何的障礙,阻礙人和車的障礙不能有警察去做(清除),只能由法庭的執達主任(執達吏)去做。當時的整個(清除)過程基本上,在前半段是很順利的,但是後來當要拆立法會對開的(對面的)迴旋底處(轉彎路段)的時候發生爭論,就是處理這麼一個彎曲的地方就花了六個小時,現在(中信大廈地段)還沒有清完,還有一處地點還在爭論當中,聽中信大廈方面的人講,他們明天還會來清拆這一段路,我估計雙方會有比較強烈的爭執,就是中信大廈不一定能勝利(拆請成功),如果因為雙方有爭議,出現一些違法、藐視法庭的而進行拘捕行動的話,以後,可能也會在法庭上引發爭議,因為根據一些過往慣例,如果開始的時候,執法行動是違法的話,之後所有的因執法行動中產生的爭執,都不可能成立。所以我估計,明天,如果中信大廈執意要把在禁止令在內的所有路段都清除的話,那可能會有一個比較大的爭執,

法廣:那麼就是說現在清場主要在金鐘旁邊這個大廈附近,旺角和銅鑼灣那邊的情況怎麼樣?

麥燕庭:旺角那邊也等於是對一個矩形(的街區)範圍發出來禁止令,但是還沒有執行。當然有人會問, 會不會警方和以前一樣,又不給警告,就自己去拆障礙物,但是經過前兩次失敗的經驗,再加上現在他(當局)希望使用司法手段來為清場開路的話,我想警方不可能再鬼鬼祟祟地晚上去清場,應該是等中信大廈的禁止令完全執行以後
才會去把旺角的障礙物清除。

法廣:照這樣說,按司法程序清場走的話,那麼清場(需要)的時間會很長,那麼你覺得會要多久呢?

麥燕庭:如果完全按司法程序走的話,清場確實是需要比較長的一段時間,因為大家都可以有,在法庭上爭要的地方,而最主要的佔領區是金鐘地區的一個路段,下個星期才會在法庭上爭論,究竟是不是要發出禁止令。所以如果這樣搞下去,光是拆和清可能就要兩個星期,那這個時間就很長了。

最大的問題是現在已經有人在質疑:香港政府是不是司法手段來解決政治的行為、政治的爭論。前終審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已經開腔說:政治的問題不能用司法去解決,等於是不要把法庭擺上桌子去,面對權利的爭論。

而律政司長袁國強居然否認政府有這樣的做法,因為每一個人都可以按個人權利去通過司法去要求解決(問題),但是他也透露了一個信息,就是律政司原來曾研究,是否律政司去申請禁止令,後來沒有做。因為禁止令要利益受損的一方去申請,而政府在這個問題上,很難說是利益受損的一方,所以他(律政司)可能是放棄了,放棄了之後,就唯有民間團體去做,所以現在提出(禁止令)申請的都是一些親北京的團體,或是跟親北京團體有關的人或團體去申請。

所以看起來,過去除了人跟人鬥之外,現在是用司法程式來解決政治問題;大家看起來是能把(佔領區的)人清掉了,把佔領區障礙物清掉了,但問題是:你沒有解決這個問題,而是把人心,尤其是年輕一代人的人心都失掉了,那要怎麼辦呢?這才是最難解決的問題,估計就是想用司法手段來解決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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