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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釀新法限制16歲以下青少年獨自上網享受連線服務

歐盟的“歐洲議會”上周四通過一項保護個人資料的法案,其中一條內容是:16歲以下青少年如果沒有家長同意,不可上網享受連線服務。這項法律的目的是出於保護16歲以下青少年的個人資料,真正實施起碼還要等到2018年。

Wikimedia Common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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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所有的網上連線服務都要求提供個人資料,諸如姓名,出生日期,郵箱地址等等,所以這項規定將影響到網上郵箱,社交網絡,博客平台,甚至搜索引擎在歐洲的市場。在法國12歲到17歲的青少年中,光是臉書就有230萬使用者。

理論上說,大部分網上連線服務(Facebook, YouTube, Instagram ...)都只針對13歲以上的人,這來自美國法律禁止收集13歲以下人個人資料的規定。由於在歐洲沒有同樣廣泛適用的法律,所以決定讓各國自己立法。在法國,只有在涉及使用未成年人的照片和個人資料用於廣告時,才需要家長的事先同意。

12月15日,歐洲議會的代表,歐盟國家相關部長和歐盟委員會舉行三方會議,再次研討這一法案及其如何具體實施。這一法案的最後文本將可能在2016年年中面世,之後,要等到2018年,才有可能成為歐盟成員國各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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