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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對黑勢力啞忍對年輕學子兇惡港府要求判黃之鋒3人入獄

香港政府被指發展新界土地受鄉黑勢力阻撓而忍聲妥協,但對3個發起雨傘運動的年輕學子卻窮追猛打,律政司15日提出複核,認為早前法官對黃之鋒等3人判刑過輕,要求改判即時入獄。但在此同時,新當選立法會議員朱凱迪質疑政府發展新界橫洲興建公屋,因為遇到鄉黑勢力阻擾而從原先的1.7萬個單位縮水至4000個。兩名局長15日試圖解釋時,卻又含糊其詞越描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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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9月26日重奪政府總部公民廣場掀起佔領運動,有份發起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兼候任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在上月中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提出覆核,昨呈交覆核理據,指3人沒真誠悔意,認為應改判他們即時入獄。法庭安排在下周三處理覆核申請。

律政司呈交的文件,逐一就原審裁判官張天雁的判刑理由提出反駁。根據張法官的判詞,她認為3人關心社會,並非為一己私利犯案,又指年輕人勇於表達意見,法庭應以較寬容及理解的態度處理,而且雖有保安員為阻示威者進公民廣場而受傷,但沒證據顯示3人有份令保安受傷,遂輕判3人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但律政司的覆核陳詞甫開始便強調,參與或煽惑非法集結罪是嚴重罪行,一般會判即時監禁的阻嚇性刑罰,3名被告犯案動機不能構成特殊情況。裁判官若考慮他們的動機而判處有別於一般刑事案件的判刑,是採用錯誤判刑基礎及犯下原則性錯誤。

律政司總結稱本案罪行性質嚴重,有10名保安員受傷,參與非法集結人數眾多,各被告有組織及預謀犯案,沒真誠悔意,判社服令明顯不足及原則上犯錯,亦無特殊情況可判緩刑,認為判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判刑。

在此同時,香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就候任立法會議員朱凱迪的質疑公開解釋政府發展新界的立場,政府承認2013年曾就發展橫洲一事與地方鄉紳和區議員進行接觸,但政府聲稱該次接觸並無官方記錄,因此不能出示與會者的名單及討論內容,朱斥責政府將相互“摸底”代替諮詢,做法荒謬。張炳良卻稱接觸並非是勾結。

根據朱凱迪等人的指控,政府將原先發展1.7萬個公屋單位縮水到現在的4000個,是因為遇到鄉黑勢力阻擾,因此放棄發展“棕地(即沒有環保價值但目前被鄉黑勢力非法用作停車場等賺錢用途)”,改而向“綠地”入手,從而逼遷一些靠耕種為生的村民。

特首梁振英早前表示,政府並非放棄發展1.7萬個單位的計畫,只是採取“先易後難”的方法。但此說被傳媒調侃為“欺善怕惡”,而且連政府法定機構房委會的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亦踢爆政府涉嫌口出誑語,聲稱剩餘的1.3萬個公屋單位只是在構思的階段,並未落實任何計劃,他亦不知道何時會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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