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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曾要求香港逮捕大馬貪污案關鍵人劉特佐但被拒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涉貪案的關鍵人物劉特佐,南華早報報道指曾一度匿藏香港,但在馬國警方地步香港正試圖追捕他歸案時,聞風遁走澳門。根據新加坡海峽時報報道,原來香港早在2016年時,已經拒絕新加坡要求協助逮捕劉特佐,儘管兩地簽有逃犯協議。

馬拉西亞富商劉特佐
馬拉西亞富商劉特佐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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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早的報道,香港政府沒有阻止劉特佐潛逃至澳門,是因為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政府沒有正式發出拘捕的請求。南早當時引述消息指:“香港警方沒有義務作出拘捕,即使是在國際刑警的紅色通緝令,只有在這些國家發出正式請求時才有義務。”

不過根據新加坡海峽時報的報道,新加坡亦曾在2016年10月申請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以發出逮捕劉特佐的請求,不過港方一直沒有任何回應。新加坡警方的說法,明顯與南早報道至香港沒有收到正式請求的說法,大相徑庭。

南早的報道指,劉特佐已在香港生活多年,在前往澳門之前曾居於金鐘太古廣場的高級服務式住宅,一口氣租下32、34及36樓多個單位,並於本月初搬離,逃至澳門。逃走當天,剛巧是馬來西亞警方抵步香港試圖將他逮捕歸案,時間吻合分秒不差。

馬國前總理納吉布貪瀆案,劉特佐被指在多宗交易及金錢安排事宜上脫不了關係。納吉布在在任時與中國及中資公司簽署多項有關一帶一路的大規模工程,包括沿海高速鐵路、雅居樂地產的新都市項目以及中石油的天然氣管道工程。

馬來西亞財政部長林冠英早前指,納吉政府曾就兩項油氣管道合約,向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局支付了82.5億令吉(約20億美元),相當於項目總值的88%,然而工程實際上只是完成了約13%。林冠英質疑上述工程合約的付款時間,幾乎完全基於既定的時間表,而不是基於工作實際完成進度。

收受款項的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局(CCPB),是經由中國國務院批准成立,隸屬於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CNPC),屬於國有企業。2016年11月,CCPB投得兩項管道工程的合約。林冠英稱,這些合同都是由納吉的辦公室直接洽談。

至於由中國鐵建全盤指揮的馬來西亞沿海高鐵項目,新上任總理馬哈蒂爾已經宣布叫停,有待進一步的合約內容覆核。馬哈蒂爾一直批評高鐵工程花費過高,將導致吉隆坡政府債台高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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