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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認為戈恩並非用本名離境 戈恩發表聲明

多家媒體報道,因違反《公司法》等罪名遭到起訴、處於保釋期間的日產汽車公司前董事長卡洛斯・戈恩已離開日本,抵達黎巴嫩首都貝魯特。作為獲得保釋的條件,戈恩是被禁止出國,日本司法界相關人士認為,戈恩有可能是擅自出國。

戈恩和妻子在嘎納電影節上    2017年5月26日
戈恩和妻子在嘎納電影節上 2017年5月26日 路透社/JEAN-PAUL PELISS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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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出入國管理廳的消息,目前沒有發現寫有戈恩名字的出境記錄,日本有關方面認為:戈恩可能是用其他的名字出境離開日本,並正在對此加緊確認。

戈恩的辯護律師弘中惇一郎在12月31日對記者說:沒有什麼可說的。一位日本檢察官說:如果確認這是事實,則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情,因為黎巴嫩有事件相關者,有隱秘罪行的可能性。

黎巴嫩和日本之間沒有犯人引渡條約,日本外務省官員31日表示,“正在確認相關事實”。以並稱“基本上來說沒有對方國家的同意就不能引渡被告”。

戈恩在2018年11月初次被捕,在拘留所關押的108天後,2019年3月6日得到保釋。但是東京地方檢察廳特搜部於4月4日早晨,以涉嫌違反《公司法》(特別瀆職)對戈恩實施了第四次逮捕。4月25日,東京地方法院批准日產汽車公司前會長卡洛斯・戈恩的再次保釋申請,追加保釋金5億日元(約合人民幣3000萬元)。 作為保釋條件,東京地方法院提出了必須居住在日本國內、禁止出走海外、防止與此次事件相關的證據隱匿與銷毀及逃亡、不與其妻子卡洛爾接觸等條件。

戈恩的美國代理人日本時間12月31日的發表戈恩的聲明,戈恩在聲明中指出:我現在在黎巴嫩,我不是日本扭曲的司法制度的人質。

戈恩指出:“日本的司法制度以有罪為前提,歧視橫行,無視基本人權。”,顯著無視必須遵守的國際法與條約的義務。

戈恩指出:我不是從正義逃離,而是從不公正與政治迫害逃離,為的是能夠和媒體自由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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