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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

公務員今年入職須宣誓效忠惟工會擔心“講錯話要坐監”

公務員事務局將發通告,要求今年7月1日或以後入職的公務員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日前表示,如公務員違反誓言,“或者有推翻現屆政府的意圖”。明報引述法律學者認為“推翻”政府需涉及武力手段,形容聶的說法是“非友即敵”,不容異見,思維令人擔心。有公務員工會稱內部憂慮“講錯說話要坐監”,窒礙有才能的新一代加入政府。有議員則擔心日後港台節目不可有不同聲音。

香港數萬人7月1日不顧禁令上街遊行,反對即日實施的港版國安法。
香港數萬人7月1日不顧禁令上街遊行,反對即日實施的港版國安法。 REUTERS - TYRONE S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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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德權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港區國安法第六條要求就任公職要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首階段要求今年7月1日後入職的公務員簽署聲明,下一階段是試用期的公務員,現職公務員的安排待落實後再公布。港府建議大部分公務員簽署聲明,職位較高級的公務員,例如常務秘書長和部門首長則要宣誓。

對於聲明內容,聶德權表示,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是“基本”,擁護基本法即是落實一國兩制,若不能認同,“問題真的好大”。他說政策制訂過程中,公務員應參與討論、表達想法,政府決定推行政策後,公務員的責任是推動、落實和宣傳,執行過程不應被看到其個人想法、信念與有關政策構成衝突,包括觀感,“當然亦不可以公開持相反意見”。

聶德權形容違反誓言很嚴重,門檻亦相當高,“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是否不支持一國兩制?不認同香港是國家一部分?或想推翻現屆政府的意圖?”他續稱,如公務員違反聲明至違法程度,會由法律處理,包括港區國安法;若公務員的言行有違公務員守則,會按現有機制處理,最嚴重可革職。

明報引述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工會爭取僱員利益,有時立場與政府的決定相違,例如薪酬調整,擔心工會號召公務員抗議會因“唱反調”而遭紀律處分,他盼政府訂出清晰指引,否則公務員將無所適從,“現在同事茶餘飯後都講,不是怕被炒,最怕講錯說話要坐監”。他說政府此舉嚇怕新一代,“『有料』都不想加入政府”,又稱在外打工違反指引最多被解僱,打政府工則要擔心隨時背負刑責。

對於聶德權指公務員違反誓言,即不支持一國兩制,甚或有推翻政府的意圖,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文敏告訴明報,“推翻”是以武力手段推翻政權,但違反誓言則有很多原因,兩者在邏輯上不連接,形容聶的說法是“非友即敵”,屬共產黨思維,不容許持有不同意見,認為這種思維值得擔心。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認為,關鍵在於政府如何界定不擁護基本法,例如是否包括參與反政府運動和聯署。他說,公務員作為公民,有反對政府或不同意政府的自由,而反對政府與推翻政府是兩回事,若政府不清楚說明,對公務員的個人自由有很大影響。

民主黨林卓廷批評聶德權的說法“上綱上線”,“想不到一個資深政務官講出這種極左思想”。對於聶指公務員不應與政府唱反調,林質疑政府要公務員做“yes man”。他稱,2003年政府要求公務員減人工,公務員上街遊行,質疑日後不可再出聲。他又擔心日後港台節目不可有不同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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