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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生活

“九一一事件”十周年-談法國反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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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一事件”十周年之際,本次“法律生活”節目從立法、執法、司法等角度為大家介紹法國反恐機制的形成。根據法國官方的介紹,法蘭西很早就遭遇國際恐怖主義威脅。法國和法國利益成為國際恐怖主義目標,可以追溯至上一世紀八十年代中東地區局勢和上一世紀九十年代阿爾及利亞的伊斯蘭武裝團體(GIA)。2001年發生在美國的“九一一事件”和巴黎此後在國際反恐領域的承諾,使得法國所面對的、來自親蓋達基地組織(al Qaïda)國際聖戰者網絡的威脅變得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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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在2001年“911事件”後遭遇恐怖襲擊的事例包括:2002年5月8日發生在巴基斯坦卡拉奇的自殺性汽車攻擊事件,十四名遇難者中,有十一名為法國船舶建造局(DCN)的法國籍員工;2002年10月6日發生在亞丁灣的自殺性艦艇攻擊事件,運輸四十萬桶沙特原油的法國(Limbourg)“林堡號”超級油輪被炸開一個八米長的裂口,一名歐洲籍船員遇難,十二名船員受傷,九萬桶原油泄漏;此外,最近幾年在多個不同的穆斯林國家分別有多位不同身份法國人遭綁架和被謀殺。出事地點分別在沙特阿拉伯、毛里塔尼亞、馬里、阿爾及利亞和阿富汗,出事者的身份有遊客、駐外工作人員和軍人。針對以上情況,巴黎官方堅定地指出,每次恐怖襲擊浪潮都能使得法蘭西更加完善其預防和打擊恐怖主義的措施。

就反恐立法而言,1986年、1996年和2006年這三年尤其重要

法國在密特朗總統任內確立的1986年9月9日編號86-1020有關打擊恐怖主義之法律,內容不僅包含從刑事角度預防和打擊恐怖主義,而且還決定成立專項基金用於保障恐怖事件中受害者的權益,並為反恐機構在法國境內的調查活動提供了法理依據。

法國在希拉克總統任內通過的1996年7月22日編號為96-647有關強化打擊恐怖主義之法律,對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民法中的相關部分進行了重要修正。

希拉克總統任內還通過了2006年1月23日編號為2006-64有關反恐及邊境檢查和安全措施之法律。

法國的反恐框架包含國內和國際兩部分

法國國內反恐措施在制定上不僅考慮了有效性,而且還考慮到法治國家尊重思想和言論自由的理念。具體措施有三個層面:一,在執法上,設立專職和專業部門特別對待,加強不同單位之間的協調,分析情況、預防事件、打擊網絡、凍結資金和加強警戒;二,在司法上,追蹤相關案件,檢察院設立反恐特別部門,注重證據,加強懲處。對此,法國曾在2006年春季發表法國政府面對恐怖主義有關內部安全的白皮書。三,避免激化事態,主要以尊重平等為主,不反對意識形態上的演講,但不能做鼓吹暴力和種族仇恨等違法言論。

在國外,法國在反恐領域注重發展國際間的緊密合作。這種合作也有三個層面:一,在雙邊領域,與主要夥伴之間有情報交流、技術合作及外交對話;二,在歐洲領域,參與建立共同分析恐怖威脅的事態中心,設立專職的歐洲反恐協調人,在歐洲內部事務和司法層次以及歐洲刑警組織和歐洲司法組織範圍內,完善警察與司法之間的合作。而在多邊領域,則以聯合國起反恐中心角色的作用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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