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美國
美國汽車商雪佛蘭被法國法院判處八百萬歐元罰金
美國汽車生產商雪佛蘭(Chevrolet)周一(3月23日)被巴黎商業法院判處總額近八百萬歐元罰金,作為停止銷售卻未能足夠提前告知特許經銷商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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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佛蘭是美國汽車業巨頭通用(GM)旗下品牌。通用考慮到雪佛蘭在歐洲銷量慘淡,2013年12月決定逐步停售該品牌,結束相關特許經營權,轉而主推德國品牌歐寶(Opel)。
在法國,這項決定涉及到131家特許經銷商,而法國法律規定提前告知期限為兩年,但通用不僅沒有遵守這項期限,而且試圖向經銷商施加經濟壓力迫其就範。
12名法國經銷商援引17項特許經銷協議把通用汽車起訴到法院,法院認為,通用汽車沒有盡到善意和忠實履行合同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