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新社周二晚間發自台北的報道,台灣立法院周二二讀表決通過被稱之為:ECFA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據法新社在現場的攝影記者的介紹,在投票表決中,有68票贊同,沒有反對票。但反對黨方面的立法會成員沒有參加表決。
法新社說,台灣官方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有助經濟增長和就業。但反對方的觀點則相反,認為這一協議對就業不利,增大了台灣對大陸的依賴。法新社指出,在以國民黨占絕對優勢的立法院,通過這一協議是毫無問題的。但對當局而言,只有這樣這一協議才具有合法性。
中央社報道指出,除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既(ECFA)以外,立法院周二晚間還通過了「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及3項配套法案,目前在ECFA配套法案中,僅剩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被留待周三審議。
據介紹,在審議「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時,民進黨團推派了兩名立委上台發言,但這一協議最終在朝野無異議的情況下得到通過。之後,立法院又接著三讀通過了商標法、專利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相關條文修正。中央社指出,與「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一同得到通過的「兩岸智財權保護合作協議」,明定兩岸將相互承認「優先權」,共同建立「官方溝通平台」及「協處機制」,而且有關專利、商標、著作權及植物品種權等,均涵蓋在保障範圍之內。就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過去常發生大陸仿冒台灣商標導致打官司的情形,此協議生效後,若中方有效落實,將可改善大陸侵犯台灣智財權歪風;此外,這一協議將商標、專利、著作權、植物品種權等都納入保護範圍,優於其他國家與中國簽署的智財權協議內容。但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則認為,這一協議,除了「保護品種」是新增外,其他在世貿組織中都有規範,但因為大陸方面不守法,把台灣很多商標拿去惡意註冊,所以才要再簽這項協議,新意不大。對此,民進黨團在協議通過後,提案通過三項維護台灣農業科技和農產品的附帶決議。
哪在(ECFA)即「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獲得台灣立法院通過後,何時才會生效呢?就此,台灣陸委會官員表示,將以書面先通知對方,在兩岸收到彼此通知後的次日即告生效。另外,台灣海基會副秘書長高文誠表示,在ECFA生效之前,將組成兩岸經合會,優先討論兩岸投資保障議題,不排除將此議題納入第6次江陳會。高文誠說,兩岸將針對投資保障協議、爭端解決機制協議、服務業貿易協議和貨品貿易協議等4項協議的談判,做積極準備。在ECFA順利生效之前,和海協會進行換文確認手續,確認ECFA生效日期,並經由相關主管部門組成兩岸經合會,展開下一階段優先處理的議題協商。他說,對於兩岸經合會成立的時間,目前沒有時間表。希望爭取將兩岸投資保障和醫療衛生合作兩個議題,列入第6次「江陳會」議題,進行討論。高文誠還說,至於服務業貿易協議涉及市場准入的問題,貨品貿易協議涉及關稅減讓,這是比較嚴峻的課題,都還需要兩岸相關部門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