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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可能創憲政先例赴立院做國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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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野立委大多贊成的情況下,台灣立法院前天把邀請馬英九總統做「國情報告」的提案徑付二讀,相關細節則交付朝野協商。由於朝野協商的期間有一個月,也就是說,馬英九有可能在一個多月後,到立法院作國情報告。為什麼這件事在台灣這麼受到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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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之所以受到矚目,主因是,如果未來一個月,台灣朝野達成協商,馬英九將是中華民國第一位前往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的總統,這對憲政制度的建立、民主政治的深化與鞏固,將產生深遠的影響。不過也因為朝野政黨對這件事的「居心」不同,目前雙方還在「角力」當中,成不成的關鍵在於,在野黨是否願意放棄利用「國情報告」杯葛和羞辱總統的想法。

●為什麼總統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會讓在野黨有機會杯葛和羞辱總統?

這涉及台灣的目前的政治生態,從兩大黨目前的攻防,就可以知道,會不會導致總統在立法院受到杯葛或羞辱,將是未來朝野協商能否成功的關鍵。民進黨和台聯目前強力主張,總統向立法院作完「國情報告」之後,必須當場接受立委質詢並回答,而且要求「一問一答」。國民黨則認為,按照憲法的規定,向立法院負責的是行政院長,行政院長和部會首長依法必須到立法院報告並接受詢答,這是憲法明定的義務。但總統是國家元首,不必向立法院負責,如果總統也到立法院接受立委詢答,將違反憲政倫哩,會導致憲政體制的紊亂。因此國民黨主張,總統作完「國情報告」後,不能接受任何的詢答安排,包括一問一答,或綜合答覆都一樣。未來台灣立法院為期一個月的朝野協商,爭執的焦點就將在這裡,如果爭執太過激烈,甚至會影響這次歷史性的「總統國情報告」,能否順利實施。

●馬英九這屆當選連任總統,已經是中華民國第十三任總統,為什麼他會是第一次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的總統?

在蔣中正時代,那時憲法規定,總統要向「國民大會」作國情報告,每年至少一次,而且國民大會聽完報告後,還可以和總統一起「檢討國是,提供建言」,和現行規定差異很大,所以蔣中正、蔣經國、李登輝都曾經向國民大會作過國情報告;但後來再度修憲,把國民大會廢除了,總統的「國情報告」就移到立法院去,從那時起到現在,就沒有一位總統到立法院做過「國情報告」,關鍵都是卡在前面說過的這些爭議。目前的憲法條文中,「檢討國是,提供建言」這些字樣都已經刪除了,也就是說,現在立法委員要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當然可以,只要作成邀請的決議,總統沒有理由拒絕,但如果立法院非要一問一答,還要像質詢行政院長一樣質詢總統,總統府可能就不會買賬了。

●類似這種國家元首向國會作的「國情報告」,先進國家應該都有先例可循,美國好像也有這樣的規定?

沒錯,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總統也不對國會負責,美國總統每年前往國會提出「國情咨文」,報告國內外情勢,發表政治願景,也不作即席的詢答,總統報告完畢,全院不分黨派一律起立鼓掌,目送總統離席,這個節目已經成為美國政治的重要儀式之一,也是一年一度舉世矚目的大事。另外,法國是在2008年修憲之後,沙克吉總統才在2009年到國會演說,這是近百年來法國憲政史上的頭一遭,也沒有任何備詢的安排。這些先進國家,國會的政黨制衡也相當嚴厲,不會輸給台灣,但他們的在野黨不會拿「總統國情咨文」這樣的場合作政治抗爭,但台灣的立法院呢?根據台灣媒體的分析,即使總統當場不做詢答,已經可以預見在野黨必定花招百出,如果真的進行一問一答,那種混亂的場景,恐怕很難想象!

●對於台灣在野黨可能針對馬英九總統前往立法院做第一次國情報告加以杯葛,台灣的總統府對這件事是什麼態度?

台灣總統府方面表示,在合乎憲法規定,且不混淆總統與行政院長權責分際的前提下,馬總統樂意在立法院通過正式決議後,前往進行國情報告。也就是說,關鍵還是在於尊重憲法的制度設計和總統的「國家元首」地位─只報告,不答覆。如果在野黨一定要質詢總統,甚至要求一問一答,當場和總統展開毫無交交集的辯論甚至謾罵,台灣總統府是不會同意的。對於這樣的爭論,台北聯合報社論提出了公允的建議:如果能創下總統到立法院作國情報告的憲政先例,這對台灣民主憲政的提升具有高度意義,但國情報告的體制,還是應該維持「政策宣示、願景呈現、國家典儀」的多重性質,至於執政黨和在野黨如果需要溝通和交換意見,則可以透過類似「政黨領袖高峰會」這樣的模式來進行,這樣一來,兩全其美,應該是比較理想的機制。但是,台灣的民主政治是否已經成熟到這樣的境界?或者還是停留在叫囂謾罵、衝撞對抗,以及任意羞辱對方的階段?未來一個月就可以分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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