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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兆豐銀違法洗錢 遭美重罰1.8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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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執政百日之際,消息傳出,台灣重量級金融機構兆豐金旗下的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被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簡稱DFS)業務檢查查出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到重罰1.8億美元(約摺合新台幣57億元)。消息傳來,震撼市場,台灣行政院已緊急行動,召集財政部及法務部組等相關部會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以釐清整個裁罰案件事實。與此同時,有民進黨立委指前第一夫人周美青是兆豐金集團的門神,再度引起藍綠口水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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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S 是美國紐約州政府旗下、負責監理銀行及保險等各種金融機構業務的主管機關,功能與職掌頗類似金管會。

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DFS)是在其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查到兆豐銀紐約分行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下令重罰1.8億美元。

根據DFS在上周發出的新聞稿直言,台灣的兆豐銀不熟悉且漠視美國的反洗錢法等法令,甚至,兆豐銀的法規遵循機制如同「空殼」。此次,特別讓DFS動大刀的原因還與前陣子鬧得全球沸沸揚揚的巴拿馬檔案有關。

根據DFS的新聞稿指出,兆豐對於與巴拿馬相關交易的風險,毫不在意。經過調查發現,兆豐紐行和巴拿馬兩個分行間,有多筆可疑交易。

過去,也有外國銀行遭到DFS的重罰,如:渣打銀行,當時DFS曾形容渣打是“流氓機構”。這回,DFS對兆豐銀紐約分行及台灣母公司,也下筆很重地批評。

根據台灣聯合網報導指出,DFS以剽悍作風著稱,2012年時,曾控訴渣打銀行 協助伊朗躲避美國制裁,近十年隱匿了總額達2,500億美元的交易,協商後,渣打銀行同意支付3.4億美元的罰款。更早之前,如滙豐銀行、德意志銀行、荷商 ING等,都曾被美國監理機關指控過洗錢。

而此次兆豐銀行之所以遭到重罰,乃因在這過程中,兆豐銀行與台灣政府反應神經太慢,造成問題嚴重化。因為DFS從去年檢查兆豐紐行後,於今年2月報告出爐,在此過程中,兆豐並沒有及時且有效地向DFS做矯正說明,而距離遙遠的太平洋另一端的台灣財政部、金管會,是直到7月、8月才知情,完全錯失介入處理的黃金時間。

事件發生後,已造成22日股價重挫6.3%,兆豐銀行的市值瞬間蒸發了約204億元。

更淮確的數據來說,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違反反洗錢法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新台幣56.9億元後,台灣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董事長雷仲達擔憂,兆豐還將面臨來自美國聯邦層級的重罰。

兆豐銀遭重罰因第一時間態度錯誤

雷仲達還指出,過程中,銀行的“態度”尤其是影響DFS重罰的主因。他分析,DFS罰多罰少是屬於行政裁量的部分,但“態度”對DFS在罰款上的裁量有很大的影響。他說,兆豐銀行之所以遭重罰,主因是第一時間的應對態度有問題,未即時認錯、積極合作配合調查。

檢討本次兆豐事件應當汲取的教訓,如同聯合網報導評論指出的,這回,DFS開罰兆豐,應視為美國當局的警訊,因為這 十多年來,不論是DFS或是美國政府,都對反恐融資、反洗錢高度敏感。日後,類似事件發生後的補救辦法,應在儘速檢視本國的銀行、本國法律與海外國家的反恐、反洗錢法規的落差與遵循程度外,也必須不怕花錢,聘請優秀的國際法規遵循人才。

在最近幾年,很多亞洲國家或城市搶著做「國際金融中心」的同時,非常強調金融鬆綁;但事實上,鬆綁應該是奠基於有能力管得住,這是評論者對當今台灣政府的建議。

針對台灣兆豐銀行遭美國紐約重罰整起事件,行政院已於21日緊急要求金管會召集中央銀行、財政部及法務部組等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對此,對此,台灣金管會今22日下午召開跨部會會議,除了釐清整個裁罰案件事實,並追究兆豐銀相關人員可能責任。

兆豐金22日表示,兆豐銀因未能有效遵循美國防制洗錢相關法令規定,,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裁罰1.8億美元,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同時損及集團形象,為表示對本事件負責,兆豐金暨兆豐銀總經理吳漢卿已口頭向兆豐金董事長徐光曦請辭,獲得金控董事長徐光曦慰留。
 

民進黨:兆豐替特定人士服務 周美青是門神

針對兆豐銀紐在美被控違反洗錢法而遭到DFS重罰事件,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日前指「兆豐金有前總統夫人在此任職,讓洗錢案格外敏感」,影射周美青與兆豐案洗錢,這是聯合網最新消息。對此,國民黨新生代、草協聯盟創辦人徐巧芯表示,她對謝金河的評論只有兩個字:「欠罵」。

徐巧芯並表示,前第一夫人周美青2008年就辭職了,兆豐金被調查、疑有洗錢交易,卻沒有申報是2013、2014年的事。光是這一點,就很清楚兩者無關,更遑論周之前的職位在法務處,後來是到兆豐慈善基金會,跟行政業務體系根本無關。

此外,她批評,竟然還有人跟進一起胡扯。她指的是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蔡易餘22日上午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洗錢防製法、背信罪,並指「兆豐銀行現在的門神,是前第一夫人周美青」,要求相關單位調查。

蔡易餘稱,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公布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與「箇郎自由貿易區」分行、巴拿馬分行之間有可疑活動與大量財務活動,銀行記錄顯示紐約分行 與「箇郎自由貿易區」分行間信用交易的價值總額,2013年為35億美元2014年為24億美元,與巴拿馬市分行間則是2013年11億美元,2014年 是45億美元。

蔡易餘指控,兆豐銀行總公司對這件事情漠不關心,他2016年2月9日向兆豐銀行提出金融檢查報告,兆豐銀仍置之不理,最後美國DFS處罰1億8千美元(57億元

他還稱,蔡友才是兆豐銀、兆豐金的董事長,不可能不知情;尤其兆豐銀行過去一直替特定人士服務,「包括兆豐銀行現在的門神,是前第一夫人周美青女士,所以在這個情況下,我認為有必要好好的撤查這些洗錢人士,與過去政府8年間,相關權貴之間是否有任何關連。」

另外,媒體也界一再質疑本案,與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有關。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會後表示,,若蔡友才有應該要負的責任,「金管會不排除他也要負責」,但會先根據事實處理

根據聯合網最新消息指出,台灣金管會針對台灣兆豐被紐約金融監理機關(NYDFS)重罰,該會22日成立跨部會因應專案小組,召開首次會議後透露,8月知道兆豐銀行可能會被美國重罰時,曾發函給DFS,表明兆豐已在進行改善,但美方至今未回應。

桂先農會後表示,台灣兆豐銀行在今年5月18日,將DFS檢查報告報到金管會,但當時金管會並不知道DFS會重罰兆豐,直到今年8月1日,兆豐銀行總經理吳漢卿口頭報告後,金管會才知道案情嚴重。

桂先農說,金管會知道兆豐會被裁罰後,立刻寫信給DFS,表明金管會已要求兆豐總行協助紐約分行,全力改善,但DFS到現在都沒回信,他說,可能DFS在8月19日發出新聞稿,就算回應。

金管會檢查局則表示,因為海外分行檢查受限於預算,一年最多隻能檢查到4家海外分行,全體銀行在海外超過450個據點,檢查局僅300多人,負擔相當沉重。 外界質疑,國銀海外據點快500處、金管會1年只能檢查4家,全部查完,恐要花100多年?但桂先農說,金融機構會有內控3道防線,法令遵循、風險管理和 內部稽核,「內部稽核即是設在各個銀行里的檢查局」。

桂先農還表示,他在銀行局局長任內就規定,銀行「總行」一定要有專職法遵長。此次兆豐紐約分行被美國裁罰,部分原因可能是因為紐約分行並無「專職」法遵長。至於這些台灣的銀行海外分行是否須加設法遵主管的問題,桂先農說,因為成本較高,還須再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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