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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潮與政見

死刑並不會讓社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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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底世界第四屆廢除死刑大會閉幕之後,台灣廢除死刑局勢發生重大轉折。台灣法務部長王清峰由於拒絕簽署死刑執行命令,受到輿論譴責,被迫辭職,自陳水扁執政時期開啟的從暫停執行死刑到最終廢除死刑的進程受到威脅。在廢除死刑大會期間,本台採訪了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女士。同屬中華文化傳統制約的台灣廢除死刑運動應該如何推進?林女士關於台灣推動廢除死刑歷程和困難的回顧,有助於我們對當前台灣情況和中國大陸現實的理解。我們首先請林欣怡女士介紹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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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怡:台灣的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是在2003年成立的,在這之前,主要的幾個廢死聯盟的成員,包括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事實上長期都有關注死刑犯的事情。尤其是救援死刑犯,幫他們辯護。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 RFI/Chine

在2003年,我們覺得,2000年陳水扁總統執政後,已經說要廢除死刑了,逐步廢除死刑。可是怎麼還是一直在執行死刑犯,而且沒有一個明確的(廢除死刑)時間表。所以我們就決定說,不能只是光聽政府怎麼說,我們就等着他們真正廢除死刑,我們還是要比較關注這件事情,有組織有計畫性地來做這件事情。在2003年的時候,我們就成立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那個時候,我們特別想到,聯盟的成員不能只是法律人,也不能只是律師團體,我們應該要邀請做人權研究的單位來參加。所以我們還是很多元的。我們的成員單位,有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他們是做人權教育的。對我們來講,有很大的幫助。因為,我們除了律師可以在前面做辯護,我們也有人手可以做研究,這會幫助我們,在策略上更清楚,有研究支援,並不是只是想就去做。

從2003年一直到現在,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我覺得比較大的成果是,當然不僅僅是我們在努力,台灣的法務部也在努力,2006年廢除了絕對死刑條款。從2006年開始,台灣停止了死刑犯的執行,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台灣是要逐步朝向廢除死刑努力,我們應該努力看看,有沒什麼替代措施(注,王清峰已因拒絕執行死刑的爭議而辭職)。

我們要跟民眾做溝通,讓他們知道,為什麼要廢除死刑,而不是說廢就廢,人民就會很沒有安全感。他們會覺得說,廢除死刑後,是不是治安會變壞。以台灣的狀況來講,從2006到現在,暫停了死刑的執行,根據台灣警政署網站的數據,台灣社會的犯罪率並沒有上升。
我們希望盡量找資料來說服民眾,有死刑不會讓世界更好,而沒有死刑反而可以迫使政府開始想很多事情,比如刑罰制度該怎麼做?被害人保護,社會福利該怎麼做?這樣反而可以社會進展到一個更好的狀況。

台灣從2006年開始,暫停死刑執行是怎麼實現的?

很多人說,2006年開始台灣暫停死刑執行是一次很幸運的機會。原本,在台灣,死刑執行是不可能事先告訴律師。通常都是,等死刑犯執行之後,我們看到新聞稿才知道。

2006年,我們有一個很好的機會,剛好有個記者告訴我們法務部長簽了一個死刑執行令,還沒真正執行,三天之內要執行。我們知道以後就想辦法,就運用了一些運動一些策略,包括我們和國際的一些NGO團體合作,一起聯署,要求不要執行。包括歐盟,因為很關心死刑的事情,他們也給台灣政府施加壓力,給了一些建議。我們也從法律上去着手,包括申請再審、非常上訴,還有申請釋憲。看起來,我們很幸運,有2006年這次機會,再往前推,我們覺得我們這次機會來自於,我們在2006年之前我們做的工作。之前,我們一直談廢除死刑,我們不了解死刑犯,也沒有幫他們辯護,很虛弱,我們只是理論上談,因此從2005年開始,我們就想辦法,幫每個死刑犯找一個辯護律師。因為藉由再審、非常上訴,更了解他們的案件,我們希望從法律途徑上是真正可以幫助到他們。

2006的時候,那個案子本身有很大的問題,所以當我們提出這些問題的時候,法務部他們也是很難去回應我們,所以我們才有這麼一個機會(暫停死刑執行)。從那次沒有死刑執行之後,出現了一個困境,好像要執行也不太對,因為有太多的問題,所以從那時候到現在,那個案子一直沒有執行。後來的部長也沒有簽執行令。到了換了馬英九總統之後,王清峰部長上台,她也一直沒有做死刑執行。

不過,我覺得,我們只是沒有死刑執行(暫停),這也是很危險,有可能隨時說要執行就會執行。在這個過程中,法務部和民間有在努力去探討,替代措施是什麼?

你說要廢除死刑,很多人就會害怕,是不是馬上死刑犯都要跑出來了。可是並不是這樣的,如果說我們要改革為終生監禁不得假釋,要怎麼做,監獄要怎麼改?或者改革成為,一個比較長的監禁,但有假釋的機會,可是假釋要怎麼做。這件事情,我們一直在討論,一直在想辦法,提出一個大家能接受的替代方案,我想這才是比較重要的一件事。

你對中國大陸的死刑方面有什麼了解?

我們可以得到的資訊不太多,我們也是看新聞,或者有時候從一些(大陸)律師的案子來看。我的感覺是,最大的問題是在於,沒有一個很好的(死刑)辯護制度。因為,我猜很多死刑犯可能,當然我知道中國有一些經濟犯罪,有一些很有錢的人犯了經濟犯罪被判死刑。我相信很多的死刑犯是一般的老百姓或者很貧窮。那怎麼樣可以有一個很好的律師,可以代表他們,幫他們辯護。

我想這件事情可能很難,因為重大刑案的辯護是很困難的,不見得每個律師都能做到,我自己聽到很多的情形是,中國的死刑犯支撐着某個程度的器官捐贈市場。所以當我們聽到中國開始有死刑執行車,改為注射執行死刑的時候,很多人就會懷疑,這是不是為了器官捐贈買賣的原因。我不了解,我們沒有任何證據,但我覺得這是一個合理的懷疑。因為中國政府沒有公開他們的資訊,沒有把所有的信息讓大家看到,大家就會去懷疑他。

我覺得中國政府或者不應該那麼害怕,他們應該更開放一些,因為中國在廢除死刑方面做了很多的研究,開了很多研討會,有很多國家願意在廢除死刑方面和中國政府交流,很多學者寫了很多相關的論文,討論事實上是比台灣還多。如果看出版的話,(廢除死刑的話題),台灣的出版物很少討論,中國很多。
我覺得中國政府應該更勇敢,如果他們覺得也想朝着廢除死刑的的方向努力的話,第一件事情是不要害怕,應該把資訊公布給大家知道。大家知道以後,是會想辦法幫助你的。而不是想現在的一個狀況,大家會懷疑,但這個懷疑得不到證實,但大家覺得這是個合理的懷疑。

在推動廢除死刑的過程,你覺得中國文化傳統同廢除死刑有什麼關聯,有無什麼特殊的關聯?

很多人說,中國傳統,有很多可怕的刑罰,比如五馬分屍等等。你看看歐洲的歷史,也有很恐怖的死刑的記錄,包括斷頭台,處死女巫的火刑,我的意思是說,歐洲有這樣的歷史,當然中國也有這樣歷史,差別在於,歐洲國家對人權的體認,對人權的討論,肯定是比中國,比亞洲,比台灣更前面的。所以歐洲國家知道,要揚棄過去的野蠻的刑罰,要漸漸走到人權,體認到生命是最基本的人權,他們走到了這一步。我覺得,以這樣的角度來看,中國只是還沒有走那麼快,人權教育還沒那麼多,大家還是不那麼了解:人權是什麼?生命權的保障是什麼?所以就會很簡單地說,我們有死刑的歷史和傳統,所以,我們應該維持死刑。我覺得,如果更開放,有很多的資訊的話,大家會知道,有死刑並不會讓社會更好。中國是全世界死刑執行最多的一個國家,可是,我們都知道她並不是一個最好的最安全的國家。歐洲沒有死刑,但是他們的社會相較是非常安全的,社會福利做的非常好,或者我們可以這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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