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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大院毆打老婦案報道被宣傳部門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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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中國社會關注的湖北省委大院便衣警察圍毆老婦陳玉蓮案峰迴路轉,7月21日,有武漢警方一名派出所長潘峻在網絡上發帖,指責受害者“咬人”,並稱警方與陳玉蓮僅僅發生了“身體接觸”。昨天晚間,廣東省宣發出對這一打人事件的報道禁令。《21世紀經濟報道》、《羊城晚報》、《南方都市報》等廣東昨天的報道被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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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記者電話採訪了6月23日身在現場的兩名目擊者。他們是華中農業大學醫院教授周旭榮和他的妻子付萬生,他們表示,事發當時他們就在現場,也在上訪,他們“看見了整個過程,並願意作證。”

而這幾天來,武漢警方幾次找目擊“警察毆打官員妻子”全過程的原華中農大醫院教授周旭榮和他的老伴付萬生,要求他們重新作證,改變證詞。

根據周旭榮的回憶,湖北省委大院有個側門,門廳在那邊,被打的老太太去省委找人,門衛叫她打電話給找 的人。

他說,“此時,老太太正拿出電話,就衝出來6個男人,把老太太打了,旁邊還有一個女的勸架,說她是省委大院的家屬,那幾個男的還說,省長的太太也打,我還以為是黑社會的,然後就一輛黑色轎車把老太太弄走了。”

“一個老太太怎麼可能咬到6個大男人,他們是一句話沒說就直接衝出來開始打人的。” 周旭榮對警察潘峻說的被毆打的陳玉蓮謾罵警察以及咬傷警察的說法深感訝異。

這位上訪老教授說,看到老太太陳玉蓮被打得那麼慘,現在再不敢去省政府上訪了。

根據中國媒體的報道,7月22上午,記者找到了發帖人湖北省武漢市青山區紅衛路派出所所長潘峻,他承認該帖確是他本人所發,但又說是別人寫的,他只是轉發。

但他並未說明他的說法是否代表武漢警方,不過武漢當地有傳言稱,此前潘某已經內定升遷,調往武昌區擔任公安局副局長,而事發的水果湖派出所正在武昌區分局轄區內。

潘峻的文章中說,陳玉蓮前往省委上訪,政法委的官員是知情的,而執勤的武警和便衣警察也認識他。對此,陳玉蓮的家人陳翠蓮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做了證實。

陳翠蓮堅持,“打人者是認識我姐姐的,不存在打錯這種說法”。她說,“我姐姐就住在省委對面的小區,每天都會去省委大院食堂吃飯,門衛應該都認識我姐姐,而且我姐姐前一天約好政法委副書記談職稱的事情,政法委有幾個處長知道她要來。”

因為被打的陳玉蓮的身份  湖北省政法委綜治維穩辦副廳級官員黃某的妻子,使得事件衍生出多種揣測。包括“高官權鬥說”,“政法委內部矛盾說”,“醫院買通公安說”。對此,陳翠蓮說,“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授意打我姐姐,但至少我姐夫跟他們領導同事關係都蠻好。”她說,“我姐姐也覺得是人家有預謀的,但是不敢想,我們也沒跟人家結仇,我姐姐都沒有跟公安接觸過,但我們也不敢想。”

而對潘峻所謂的“咬人”說,陳翠蓮很憤怒,她說,“為什麼不公布錄像,錄像不會撒謊”。陳翠蓮說,包括被毆的陳玉蓮丈夫在內的20多個人看過錄像,但是錄像就是不公布。

“現在是武昌分局組織了一個調查組,打人的是武昌分局的人,調查的也是武昌分局,有什麼用嗎?”而陳翠蓮認為,為什麼6個警察打人,最後只有3個有處分,“處理得人多了,動靜太大,領導會下課,所以要輕描淡寫。”

此前,武漢市公安局的通稿說陳玉蓮的傷是“輕微傷害”。根據陳翠蓮的說法,“錄像中,6個警察中,只動手沒動腳的有2個,其他都是又動手又動腳,我姐姐腿上的傷都是男人大皮鞋踹的,全身大塊淤青有84處,加起來100多處,那是輕微傷害嗎?”

北京律師劉曉原認為,這起發生在省委大院門外的暴力事件,手段十分惡劣,性質十分嚴重,是一起典型的“警襲民”惡性案件。因此,武昌公安分局對三個打人警察的處分,輕描淡寫,故意偏袒。只按照《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給個紀律處分,實在是太輕了,難以起到武漢警方通稿中所謂“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為鑒戒、嚴肅紀律”作用。

他認為,鑒於警察是在“執法”中使用暴力,人民檢察院應主動介入調查,組織司法鑒定機構對陳玉蓮傷情進行鑒定。如果陳玉蓮的傷情構成了輕傷以上,應按《刑法》追究三個警察的刑事責任;如果只是輕微傷,則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涉案警察作出治安拘留,並將他們清理出公安隊伍,“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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