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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生活

法國推出早期檢測兒童聽力障礙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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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是聯合國確定的“國際殘疾人日”。在此前夕,法國國民議會於11月30日周二一讀表決通過了有關全面推行兒童聽力障礙早期檢測的法律草案。目前這一法案已於12月1日周三遞交參議院進入一讀程序。對此,《法國早期檢測和預防殘疾兒童協會》(AFDPHE)於12月3日周五“國際殘疾人日”當天發表聲明,祝賀法國就早期檢測兒童聽力障礙問題立法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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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聯合國在1992年 通過決議,確定每年12月3日為“國際殘疾人日 ”。之後,國際社會又經過歷時五年談判,於2006年12月13日在聯合國第六十一屆大會上以協商一致的方式通過了《殘疾人權利公約》。這一《公約》已在2008年5月3日正式生效。儘管,法國和中國都屬於在2007年3月30日首批簽署這一公約的國家,但北京在2008年8月1日即已批准了這一公約,而巴黎則又經過了歷時三年的漫長討論,終於在今年二月十八日批准《殘疾人權利公約》。

法國之所以在簽署《公約》後,又用了三年時間討論才批准這一《公約》,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殘疾人權利公約》並非只是一個象徵性的國際公約。這一《公約》涵括了殘疾人應享有的各項權利,諸如享有平等、不受歧視和在法律面前獲得平等的權利;享有健康、就業、受教育和無障礙環境的權利;享有參與政治和文化生活的權利等。因此,聯合國把《殘疾人權利公約》稱為人權領域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公約》。此外,簽署和批准了這一《公約》的國家必須在全國範圍採取措施,保障殘疾人的各項權利。而且,這些措施的實施情況和有效性還要受到一個國際專家委員會的檢查。

法國紅十字會網站中的數據顯示,法國目前有六百萬殘疾人。而在全球範圍,估計全世界目前約有六億五千萬殘疾人。聯合國表示,在發展中國家,殘疾人約佔貧窮人口的20%。他們不僅失業率高,而且常常得不到適應的教育和保健。他們在極為艱難的條件中生活,沒有同胞所享有的權利和機會。針對這一情況,聯合國把2010年“國際殘疾人日”的主題定為:“履行諾言:將殘疾問題納入千年發展目標”。就此,聯合國呼籲各國領導人兌現承諾,致力於改善殘疾人的生活;聯合國還呼籲國際社會在為2015年實現千年發展目標這一國際商定的截止日期而衝刺的五年時間裡,不僅將殘疾人作為受惠人包括在內,而且將他們作為推動變革的寶貴動力。

所以說,法國國民議會在今年“國際殘疾人日”前夕通過全面推行早期檢測兒童聽力障礙的法律草案,就是在以實際行動回應聯合國的呼籲。這一法案的出台,未來不僅能為患有聽力障礙兒童獲得有效治療提供法律保障,而且,還為相關家庭的稅務減免提供法律依據。

據介紹,曾在試點階段,負責確定新生兒聽力障礙早期檢測合理性與有效性的《法國早期檢測和預防殘疾兒童協會》,從1975年以來,受法國衛生部和法國僱用人員國家健康保險局(CNAMTS)的委託,協調和跟蹤新生兒五種嚴重、但出生時外貌無異常的罕見疾病。這五種疾病分別為苯酮尿症、先天性甲狀腺低能、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胰腺囊性纖維性變和鐮刀型細胞貧血症。《法國早期檢測和預防殘疾兒童協會》的任務還包括,負責保證讓發現了上述疾病的患者獲得有效的治療。

相關數據顯示,在過去34年,法國有兩千八百多萬新生兒接受了早期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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