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文獻古籍《晏子春秋》中的記載,中國歷史上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齊國政治家晏子曾使用“懸牛首賣馬肉”來比喻以次充好。兩千五百年後的今天,這一故事的現代版出現在對食品監控極其嚴格的歐洲,掀起社會輿論的深刻討論與反思。就此,法國政府現已明確表示,要引以為戒,並將在醞釀中的2013年消費法草案里(Projet de loi 2013 sur la consommation),加強對經濟詐騙行為的懲罰力度。
本次“掛牛頭賣馬肉”事件迅速席捲歐洲,從側面反映了歐盟長期推動“歐洲經濟一體化”的影響。以歐洲超市中擺放的肉類製品為例,其供應銷售鏈跨越國境,波及整個歐洲。路透社2月16日周六在報道中,對本次用馬肉冒充牛肉事件的供應鏈做了較詳細的描述。首先,這些馬肉的原產地在羅馬尼亞,隨之,先後有塞浦路斯貿易商與荷蘭貿易商經手,位於法國南部的肉類製品加工企業斯潘蓋羅(Spanghero)在進貨後,又把這些馬肉運送到另一家法國企業的盧森堡分公司。所生產的速凍食品在歐洲眾多大型超市中銷售,包括美國沃爾瑪超市集團旗下的英國分公司也檢查到含馬肉成分的意大利肉醬。
而在銷售鏈層面,根據法國經濟與財政部屬下競爭、消費與打假總局(DGCCRF)通報的情況,本次醜聞涉及來自羅馬尼亞的馬肉750噸,其中550噸被用於生產了超過450萬份的速凍食品,這些含有馬肉的速凍食品包裝上打着純牛肉的標籤,又被分銷到歐洲十三個國家。目前,已知英國、愛爾蘭、法國、德國、瑞士、瑞典、奧地利、挪威、丹麥、比利時名列其中。
在法國,有關調查最初由臨近盧森堡的梅斯地方檢察院(Metz)發起。但隨着事態如同滾雪球般擴大,如今,這一案件的調查任務已經移交能夠在全法範圍內開展行動的巴黎檢查院。法國當局指出,這一事件不會危及人類的健康,用馬肉充牛肉屬於欺詐行為。巴黎大審法庭(TGI de Paris)屬下公共健康部現已接手案件,初步調查圍繞詐騙案展開。法國司法部門的消息說,具體的調查工作分別由法國經濟與財政部屬下競爭、消費與打假總局和法國內政部屬下憲兵總局的打擊破壞環境與公共健康中心辦公室(OCLAESP)承擔。
據法國競爭、消費與打假總局官網中的介紹,政府早已計畫要在今年上半年提交一部新的消費法草案。這一新法案將由法國經濟與財政部屬下分管消費事務的部長級代表伯努瓦•阿蒙(Benoît HAMON)遞交法國國民議會。法國經濟與財政部2012年9月10日曾在第104號新聞公報中指出,正在醞釀中的消費法草案將致力於經濟增長,在鼓勵創新與競爭的同時,加強保護消費者的權利。所以說,本次“掛牛頭賣馬肉”事件,正好撞上了新消費法草案的槍口。
據介紹,涉嫌捲入本次事件的企業,被控非法獲利55萬歐元。但法國現行法律就此的懲罰標準為:對相關自然人處以4萬歐元罰款,對相關法人處以18萬歐元罰款,此外,相關企業高管還可能會面臨被判兩年的有期徒刑。對此,分管消費事務的阿蒙部長指出,目前這一處罰力度與非法獲利相比,不太具有威懾力。阿蒙部長承諾,正在醞釀中的新消費法草案將提高針對此類經濟詐騙行為的罰款金額。阿蒙部長表示,到國民議會辯論新消費法草案時,他一定會捍衛這一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