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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會

港人虐佣重判入獄5.5年

香港有約三十萬個家庭雇請外地傭工做家務助理,其中一對夫婦因兩年內多次虐待一名印度尼西亞女傭,被法庭分別重判入獄五年半和三年三個月,被告表明會上訴。另外,被告的三名子女則要暫時交由港府的社會福利署監管。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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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在2010年底至12年底的兩年內,印佣Kartika Puspitasari被報稱為銷售員及醫院助理的中年僱主以不同方式虐打,包括用單車鏈、熱熨鬥、鎅刀、鞋等物品傷害其身體,當僱主睡覺或外出時,用繩索綁着她。驗身時,發現印佣身上留有四十五處新舊傷痕。

不過,法庭亦指出,印佣部分證供誇張失實,有違常理,包括印佣指僱主外出五天期間被綁且缺水缺糧、不許穿衣而迫她穿上膠袋作衣服等,難以相信印佣會在無收入的情況下啞忍被虐達兩年。

法官蘇惠德判案時指出,印佣部分證供雖有失實,但相信被告確有虐打印佣,傷勢不似自殘,形容女被告行為「殘忍惡毒」,在事件中扮演主導角色,故重判入獄五年半;而男被告沒有阻止,亦須判入獄三年零三個月。法官指,兩人反覆以不同手段傷害印佣,嚴重違反誠信,亦損害香港作為安全工作地點的聲譽。他同時呼籲,僱主應包容外佣在文化和生活上的分歧,不應視傭工為泄憤工具。

案件審訊時在港引起關注,18日判刑時,有約百名來自外佣團體的人士在庭外聲援事主,外傭工會發言人指出,有關極端個案雖然不普遍,但外佣在港其實面對不少不公待遇,期望政府正視。

虐佣而被判入獄五年半,在港算是重判,但在國際上,這判刑並非最重,2008年,美國華盛頓一對印裔百萬富翁因奴役和虐待兩名印度尼西亞女傭,其妻被判入獄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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