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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處決捷運殺人犯鄭捷

2014年在台灣台北捷運車廂內持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的鄭捷,19天前被判處死刑,在台北時間周二(5月10日)晚間就被槍決。鄭捷律師團批評法務部是無理剝奪生命權,台灣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死刑無法嚇阻犯罪。

2014年5月21日,台北捷運車站兇殺案現場
2014年5月21日,台北捷運車站兇殺案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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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務部宣布,鄭捷在周二晚上由高檢署押赴刑場執行死刑,在吃完最後一餐,麻醉後,以3槍伏法。鄭捷並未器官捐贈。

法務部在10日下午5時簽執行令,高檢署執行檢察官也前往台北看守所,並且告知鄭捷將執行。鄭捷先在臨時偵查庭,被高檢署檢察官人別訊問,槍決前,鄭捷並沒有留下遺言,只有向所方人員說“我要喝水”外,就沒交代其他事項。 隨後,北所戒護法警將鄭捷從羈押房押赴北所旁邊,靠近金城路與明德路一側的刑場。

中央社報道,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周二在卸任之前火速批准死刑犯鄭捷執行令,鄭捷的辯護律師團遺憾救不到鄭捷,批評法務部是無理剝奪生命權。

律師團發表聲明,感到遺憾與不解,因為鄭捷才提出請求,而律師團日前才開會準備提出非常上訴、再審及釋憲,但法務部一反過去聲稱會審慎審核執行死刑之做法,在判決確定短短兩周內就執行死刑。

律師團表示,法務部如此迅速執行死刑,未通知家屬及辯護律師,使被告在判決定讞後仍無法有充分時間獲得辯護人協助非常救濟程序,是對生命權的無理剝奪,已經違反國際人權法義務,律師團深感遺憾。

對鄭捷判處死刑已經在台灣引發對死刑問題的爭論,而在法務部周二批准死囚鄭捷執行令,台灣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死刑無法嚇阻犯罪,政府不願研究重大犯罪成因或落實教化受刑人,他說“政府這是無差別殺人”。

根據台灣的媒體報道,案件中死者的家屬對鄭捷伏法表示欣慰,希望鄭捷被槍決能夠令社會中意圖犯法殺人的分子有所警惕。對鄭捷執行槍決也得到台灣輿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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