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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會

供水含沿 各部門集體失職 問責高官竟稱無官須負責

香港公營房屋食水含鉛量超標,引起市民不滿和恐慌,專責的調查委員會指出,承建工程人員違規使用含鉛焊料是「鉛水」的直接成因,是所有持份者集體失職所致,但各方卻推卸責任,最終令居民受害至深。不過,身為港府第二把交椅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認為,鉛水事件是制度缺失,沒有官員需要承擔個人責任。至於委員會要求港府重新為公屋檢驗食水含鉛量,政府則聲言,會再成立另一國際委員會研究後,方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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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路透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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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政務司長的「沒有官員需要承擔個人責任」論,不少立法會議員炮轟政府毫無承擔,而今天各大報章的社論亦較多作出批評,直指香港的高官問責制恐怕亦已淪為紙上談兵。

經市民投訴揭發後,港府去年發現全港有十一個由港府興建及提供予低收入階層居住的公共屋邨食水含鉛量超出世界衛生組織標準,約三萬名公屋居民受潛在影響。由法官陳慶偉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指出,水務及建屋指引均訂明要用不含鉛物料,並有看似完善的審查制度,但實情是水務署、房屋委員會、總承建商、分判商及水喉匠等所有持份者均集體失職,令「這個所謂的多重屏障審查制度已淪為紙上制度」,並將責任推卸給別人,屬典型的推卸責任。由於所託非人,居民受害至深。

當中,報告以較大篇幅列出水務署的失職之處,包括未充分理解世衛鉛含量標準的意義、未有按時更新法例和沒有採用正確的取水樣方式,堅持採集經衝透後的食水樣本,而非各界人士「合情合理」要求的「頭啖水」樣本,有為署方辯護之嫌。另外,工程合約雖已訂明必須使用無鉛焊料,但所涉部門過分倚重以文件查核方式來監控總承建商的工程質素,而接獲工程的四大總承建商亦沒有設立有效機制去確保其分判商使用無鉛焊料,樣本審批淪為例行公事。

報告更披露,水務署在鉛水風波發生後兩個月,私下修訂《水安全計畫》條文,把承諾採納「從源頭到水龍頭」方針為全港的食水質量承擔責任,改為「由源頭至分配」方針;並刪去其確保食水安全的關鍵角色的條文,改為擔當規管角色。報告直指水務署「如此推卸責任,香港市民一定深感失望」。

在政府公布報告的記者會上,各決策局長輪流道歉,而沒有道歉的政務司長更辯稱,鉛水事件是制度缺失,並非個別官員有法不依、明知故犯或濫用權利,作出有損公眾利益的行為,故此不算失職,沒有官員需要承擔個人責任。不過,政府會負擔行政和政治責任,並會追討承建商的合約及法律責任。

率先揭發食水含鉛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林鄭月娥的言論莫名其妙,更不接受沒有官員需要問責,她公開呼籲水務署長林天星辭職。

鉛屬重金屬,長期接觸會在體內累積,出現貧血、血壓升高,甚至會令腎臟及腦神經系統受損,對胎兒影響更甚。學者解釋,胎兒頭半年屬腦功能發展階段,易受影響,如經母體攝取鉛後,或致畸胎及智力遲鈍;其次較受影響的,是腦部未發育完全的12歲以下小童,若鉛毒入腦,便會智力遲鈍。

香港法例早已規定,水務設施禁用鉛喉和含鉛焊料,以免食水含過量鉛,但去年夏天,數個新落成的公屋的食水含鉛,爆發「鉛水風波」。港府委任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其後在去年11月展開聆訊,經過逾兩個月的聆訊,於5月11日向特首提交調查報告,報告經遮蓋部分內容後於昨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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