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歐洲聯盟/司法/宗教

歐盟法院裁定一企業可禁止佩戴伊斯蘭頭巾

歐盟法院14日對於兩名穆斯林婦女認為自己被歧視而提出的控訴案做出裁決;她們此前因拒絕拿下伊斯蘭頭巾而被解僱。歐盟法院的裁定指出,在某些條件下,一個企業有權下令禁止佩戴一些明顯的宗教或政治性標誌物件。

歐盟法院裁定一個企業可禁止員工佩戴伊斯蘭頭巾
歐盟法院裁定一個企業可禁止員工佩戴伊斯蘭頭巾 圖片 路透社/REUTERS
廣告

根據設立在盧森堡的歐盟法院的裁決指出,在某些條件下,一個企業的內部規定完全可以建立在禁止佩戴宗教、哲學或政治標誌性物品下的規則,如伊斯蘭頭巾等。歐盟法院朝這方面做出了兩個停職的判決,但是還得有法國及比利時最高法官的判決;這兩國的法官此前要求歐盟法院做出法律詮釋,從法律上解決此類糾紛。是否可以帶伊斯蘭頭巾,已成了歐盟內部的敏感問題。歐盟的輿論與做法非常分歧,特別是在法國與比利時,這兩國有史以來一向非常在意保持世俗及中立原則。

歐盟法院曾接獲兩宗控訴案。首先是在比利時的一名從事接待工作的女職員。她在工作三年後,告訴僱主說,她要戴頭巾。她在僱主經過口頭及文字告誡,要她保持中立作風後,被解僱。第二個案例是,一名被法國Micropole公司僱傭的 一名女研究工程師。她在2008年被錄取聘僱時,戴着頭巾,但在與一個顧客的服務會晤時,這名顧客要求她拿掉頭巾。在女職員拒絕這項由僱主轉達顧客的要求後,於2009年6月被解職。

在這兩案件中,法院提出了它的補充意見。意見指出,即使一個企業里沒有保持中立的規定,一名顧客可以拒絕接受一名戴伊斯蘭頭巾的女職員的服務。對於“間接”歧視情況的解釋,歐盟法院認為,一項中立的義務,不應該帶來更多其工作人員的宗教信仰或是他們的信念,而應該證明這是,透過“適當與必要”的方式表達一種“合法目標”的合理性。

本檯布魯塞爾特約記者迪肯森分析指出,這兩個同時停職的案件指出了一項應該釐清的規定。也就是,從今起,所有的歐洲私人企業,希望在其公司內或者公司外的職業範圍內,都應該頒布一項公司內部的法規,明定禁止佩戴具有宗教、哲學或政治標誌性的物品。在這家公司里,將沒有可能控訴任何一種歧視,因為這項措施將是普世性,而且將可以保證工作場所的絕對中立。

如今人們可以預見,成千上萬的私人企業將迫不及待地按照歐盟法院的裁決,來設立一些符合這些裁決原則的企業內部規則。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